中科创达:招商证券关于中科创达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03-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科创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公司”)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中科创达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合理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
正常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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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赵鸿飞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投资期限自本次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
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
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
投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
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
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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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
有助于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申请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及
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助于增加
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中科创达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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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
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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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韬 孙 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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