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中科创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科创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5 号”文《关于核准中 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754,529.00 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 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52,110 股,发行价格 82.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0,907,77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6,857,620.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4,050,159.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30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5 号”文《关于同意中 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注册,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票数量为 30,097,087 股,发行价格 1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 核查意见 3,099,999,96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639,148.0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7,360,812.9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20 年度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684,050,159.04 元,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研发项目 92,131.53 65,323.92 2 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研发项目 55,715.79 36,498.34 3 5G 智能终端认证平台研发项目 41,649.31 21,673.88 4 多模态融合技术研发项目 12,660.24 7,979.14 5 中科创达南京雨花研究院建设项目 51,362.90 36,929.74 总计 253,519.77 168,405.02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3,087,360,812.95 元,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 整车操作系统研发项目 100,497.22 64,734.98 2 边缘计算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9,395.75 100,090.25 3 扩展现实(XR)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5,852.23 35,853.22 4 分布式算力网络技术研发项目 29,015.17 18,424.57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89,633.06 2 核查意见 合计 474,760.37 308,736.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102,550.00 万 元。详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年收益率 期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无固定期限,支取时 七天通知 4,900.00 2.025% 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 提前七天通知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无固定期限,支取时 七天通知 1,450.00 2.025% 京大运村支行 提前七天通知银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无固定期限,支取时 七天通知 44,200.00 2.1% 京中关村支行 提前七天通知银行 无固定期限,支取时 交通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七天通知 52,000.00 2.1% 提前七天通知银行 合计 102,550.00 四、本次审议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分期对项目进行投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含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 核查意见 (三)投资额度 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 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 托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该额度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以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赵鸿飞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 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 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4 核查意见 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 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 资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 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 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与检 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其他审慎方式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5 核查意见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 6 核查意见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7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 楠 杨 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3 年 2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