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10-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或 “保荐机构”)对富祥股份预计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与浙江邦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邦富”)产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化工产品。预
计 2018 年第四季度,公司与浙江邦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250 万
元人民币。
(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第四季度 2018 年 7-9 月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化工产品 浙江邦富 650.00 68.88
向关联人采购化工产品 浙江邦富 1,600.00 227.62
合计 2,250.00 296.49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浙江邦富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09 月 20 日;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头门港新区杜川南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白桦;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与浙江邦富控股股东陈斌(持
有浙江邦富 70%股权)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陈斌同意将其持有的浙江邦富
70%股权及相关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认
定公司与浙江邦富为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此部分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
意此项关联交易,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
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
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祥股份预计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长江保荐对公司预计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8 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何君光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