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
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
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
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
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
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
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
表格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