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11月10日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杨海滨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目前为他唑巴坦和舒巴坦等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的全球主要供应
商之一,同时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从起始原料到下游原料药全产业链布局的碳青
霉烯类培南系列产品生产商。未来,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潮流,立足已有优势,
不断拓展产业链环节,致力于成为抗生素细菌耐药性问题解决方案的专业提供商。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的实际价值和
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
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
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
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
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
股(含)。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
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