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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祥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现

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刘英女士(简

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目前为他唑巴坦和舒巴坦等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的全球主要供应商之

一,同时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从起始原料到下游原料药全产业链布局的碳青霉烯类培
南系列产品生产商。未来,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潮流,立足已有优势,不断拓展产业

链环节,致力于成为抗生素细菌耐药性问题解决方案的专业提供商。鉴于近期股票市

场出现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的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

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

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

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减少注册资本);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

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

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是根据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

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会计报表格式。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4:30 在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1 日
                                    简      历
    刘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

工程大学(原武汉化工学院) 制药工程专业。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职于浙江

新华制药有限公司,从事化学原料药的国内注册工作;2010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江西

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 QA 经理、质量总监。

    截止公告日,刘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6,8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