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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祥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股份”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富祥股份将部分可转
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 号)核准,富祥股份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16,144.4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983,855.5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5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
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1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     55575.00          35000.00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8538.70          7000.00

                    合计                      64113.70          420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具体各个项目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资金余额

  1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      35000.00            34200.98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7000.00             7002.56

                   合计                       42000.00            41203.54

      三、富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富祥股份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长江保荐对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王海涛             徐中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