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
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号)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16,144.42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411,983,855.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9年3月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54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
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1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 55575.00 35000.00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8538.70 7000.00
合计 64113.70 420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具体各个项目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资金余额
1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 35000.00 34200.98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7000.00 7002.56
合计 42000.00 41203.54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目前有部分资金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董事会决定将总额不超过 1 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
四、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专户,
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
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部分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
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总额不超过 1 亿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可转
债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