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共组织召开了六次监事会。分别是: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列席了公司七次董事会及三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
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密
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
决算方案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的规范。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
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
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
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
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
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4、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经股东大会及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不存在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内部信息知情人管
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和《对外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
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
知情人严格保密,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审计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7、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
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2 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
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强化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