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 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32,765,7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4.1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2,678,81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4.12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6,90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1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6,9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6,9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8%。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727,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5%;反 对 37,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991%;反对 37,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500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管 2021 年薪酬情况及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701,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8,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 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255%;反对 7,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74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