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口径)2022年
度实现净利润-164,174,541.26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4,600,887.83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1,407,521,361.71元,累计未分配
利润总额737,416,544.2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805,969,528.3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分配利润的原因
1、报告期公司支付人民币 69,738,916 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符合《公司章程》
的要求,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
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35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6%,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7.9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2.1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74,830,966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其中,2022 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4,478,900 股,支付金额为 69,738,91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视同现金分红 69,738,916 元,分红比例符
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2、留存现金,投资建设各项目,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基于公司新建项目投建安排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
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
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
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
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次公司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而提出的方案,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
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