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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2018-11-2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
资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温氏股份拟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其中:
     1、温氏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支行申请金额
不高于人民币肆拾陆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2、温氏股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申请金
额不高于人民币伍拾陆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3、温氏股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申请金额不高
于人民币肆拾陆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4、温氏股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金额不
高于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5、温氏股份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金额不高于人
民币叁拾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6、温氏股份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申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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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人民币柒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7、温氏股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金额不高
于人民币贰拾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8、温氏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申
请金额不高于人民币贰拾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9、温氏股份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申请金额
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公司与各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方
案,最终融资金额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关于授权林建兴先生办理温氏股份融资手续的有关事项
    兹授权温氏股份财务负责人林建兴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
上述融资的相关手续,其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公
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均承认有效。董事会确认本次所作董事会决议之
董事及其签名具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关于本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书生效日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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