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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以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12-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以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温志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梅锦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严居然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温小琼女士、罗旭芳先生、陈峰先生、叶京华
先生、梅锦方先生、陈瑞爱女士、梁志雄先生、赵亮先生、黎少松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林建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
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序合规。因此,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陈舒、万良勇、胡隐昌、曹仰锋



                                                      201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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