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04-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核查对象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亮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王煜忱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核查期间”)
现场核查时间: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2014 年修订)》(“《指引》”)第 34 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本核
查期间控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股股东及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
变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1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此为
中小板的
规则,本
公司于创
业板上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市,此项
部门(如适用) 不适用。
另外公司
已建立内
审制度并
设立内审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本持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续督导期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内不适
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2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公司
核查期间
未出现使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
动资金、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将募集资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金投向变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
动资金或
者使用超
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
3
款的情
况)
√(公司
通过换股
吸收合并
广东大华
农动物保
健品股份
有限公司
(简称
“大华
农”)实
现上市,
上市时未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募集资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金,现有
募集资金
承接自大
华农,使
用与已披
露情况是
否一致,
项目进度
及投资效
益与已披
露情况相
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公司所处
畜牧业,
产品价格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随市场行
情波动较
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第 34 条所列):
4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本核
查期间
内,不存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在对外财
务资助的
情形)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持续督导项目组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龙亮 郭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