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6-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温氏(深圳)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产投”)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珠海清科和清一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珠海清科”)、公司关联方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州投资”)、罗旭芳、珠海横琴温氏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捌号股权”)等共同投资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同茂定增 2 号”)、温润佳品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温润佳品壹号”)、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温润清新壹号”)以及温润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润成长壹号”)。本次投资温氏投资与温氏产投拟以自有
资金出资共计 44,600 万元。


     二、交易关联方介绍

    (一)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WH51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
    成立时间:2020 年 06 月 23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325 号(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新州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3,653.8461    7.88%
温均生                               有限合伙人              23,097.7881    7.70%
严居然                               有限合伙人              22,890.8654    7.63%
温志芬                               有限合伙人              19,217.9808    6.41%
温小琼                               有限合伙人              19,217.9808    6.41%
温鹏程                               有限合伙人              19,217.9808    6.41%
广东新州共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7,692.3077    5.90%
黎少松                               有限合伙人              11,742.8846    3.91%
黎沃灿                               有限合伙人              9,621.9231     3.21%
黄伯昌                               有限合伙人              9,621.9231     3.21%
黄松德                               有限合伙人              9,621.9231     3.21%
梁志雄                               有限合伙人              8,664.9038     2.89%
叶京华                               有限合伙人              2,896.9231     0.97%
张祥斌                               有限合伙人              2,896.9231     0.97%
伍翠珍                               有限合伙人              5,767.9808     1.92%
朱桂连                               有限合伙人              5,586.9231     1.86%
严志杰                               有限合伙人              4,810.9615     1.60%
何维光                               有限合伙人              4,810.9615     1.60%
严志豪                               有限合伙人              4,810.9615     1.60%
伍政维                               有限合伙人              2,120.9615     0.71%
陈海枫                               有限合伙人              1,914.0385     0.64%



                                         2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晓韵                                  有限合伙人                   1,914.0385         0.64%
罗旭芳                                  有限合伙人                   1,163.9423         0.39%
严广洪                                  有限合伙人                   1,163.9423         0.39%
严广宽                                  有限合伙人                   1,163.9423         0.39%
张琼珍                                  有限合伙人                   4,992.0192         1.66%
刘金发                                  有限合伙人                   4,035.0000         1.35%
严安                                    有限合伙人                   1,914.0385         0.64%
张叙连                                  有限合伙人                   1,345.0000         0.45%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自然人 18 名 有限合伙人                   51,860.0964        17.29%
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69.0385         0.19%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08,432.17
净资产                                                                            208.229.67
净利润                                                                               5,527.72

       新州投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温志芬、严居然、温均生、温小琼、黄松德、
黎少松、总裁梁志雄在其担任管委会成员,公司董事温鹏程在其担任管委会主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新州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罗旭芳

       罗旭芳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珠海横琴温氏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DWMK2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647 号(集中办公区)


                                            3
    注册资本:10,36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97%
严居能                                有限合伙人                         2,000         19.31%
张祥斌                                有限合伙人                           500          4.83%
温均生                                有限合伙人                           500          4.83%
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有限合伙人                         1,000          9.65%
吴珍芳                                有限合伙人                           300          2.90%
朱桂连                                有限合伙人                         1,000          9.65%
叶志红                                有限合伙人                           200          1.93%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自然人 19 名 有限合伙人                        4,760         45.95%
                   合计                                                 10,360        100.00%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0,062.53
净资产                                                                              10,062.53
净利润                                                                                  2.53

    捌号股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亮在捌号股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捌号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另外,公司董事严居能、温均生,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吴珍芳、张祥斌,公司董事严居然的配偶朱桂连、实际控制人陈健兴的关联人叶
志红、公司董事黎少松的关联方新兴县六祖慈善会在捌号股权中持有出资份额,除此之
外,捌号股权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捌号股权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4
划。

       捌号股权为温氏投资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其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基金编号:SNP088)。


       三、共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协议主要内容

       (一)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组织形式:契约型

       成立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

       出资结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10,9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罗旭芳                                               100            0.91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91.32   货币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自然人 6 名                850            7.76   货币
                     合计                         10,950             100

       本次温氏投资拟投资 10,000 万元,出资后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47.73   货币
罗旭芳                                               100            0.48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47.73   货币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自然人 6 名                850            4.06   货币
                     合计                         20,950             100   -

       基金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货币方式出资,在基金合同约定的缴付期限前出资到位

       基金管理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存续期限


                                         5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计算的 2 年为固定存续期限,2 年后的对应月对应日的前一天
即为到期日,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非工作日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视为到期日。

    3、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直接和/或通过资管产品间接投资于投资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如股票、债券、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公募基金等)。

    4、投资方向

    优选低估值高成长性公司参与其 A 股非公开发行,获取折价和成长性收益;通过
严控折价率和组合方式控制风险。其余资金配置于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通
过持有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间接投资于境外基础证券。

    5、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基金事务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基金的投资决策事宜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管理人的决策机关、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适用其内部相关规定。

    6、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权利和义务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对份额持有人和管理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一致,无特殊规定。

    7、基金管理费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8、退出机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认购/申购
之日(认购日为基金成立日、申购日为申购所对应开放日)起 12 个月(每月按 30 个自
然日计算)后在开放日进行赎回;(2)基金到期清算。

    9、基金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当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终止或分红时,管理人将提取赎回份额或分红份额当期超过
年化收益 6%盈利部分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6
    当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终止时,基金如总体出现亏损,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出资比
例承担亏损。

    10、会计核算方法

    本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本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基金管理人对每个交易日的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于每周第三个交易日前对上
一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核对估值结果。

    11、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合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
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在深圳。

    (二)温润佳品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温润佳品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84AC78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507 号(集中办公区)

    出资结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温润佳品壹号出资额为 12,4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81%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200     98.39% 货币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      0.81% 货币
               合计                                   12,400    100.00%

    本次温氏投资拟投资 9,800 万元,新州投资拟投资 2,800 万元,珠海清科拟投资 1,500
万元,出资后结构如下:


                                          7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38% 货币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00     37.36%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     56.60% 货币
珠海清科和清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1,500      5.66% 货币
限合伙)
              合计                                    26,500    100.00%

    基金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货币方式出资,在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前出资到位

    基金管理人:温氏产投

    2、存续期限

    固定合伙期限为 5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基金投资期为 2 年,退出
期为 3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提前结束或展期,每次展期最长 1 年,最多可
展期 2 次。

    3、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4、投资方向

    温润佳品壹号主要投资于中后期大消费领域的未上市及未挂牌新三板企业股权、新
三板挂牌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增。本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商业银行低风险理
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
他银行存款)。

    5、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得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投决会为基金项目投资、投后管理
及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基金投决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基金管理人温氏产投委派,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投决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基金投决会不定期召开,出席投决
会会议的每名委员均拥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分为“同意票”、“反对票”与“弃权票”(投


                                          8
反对票,应简要陈述投票的理由),投决会所审议的议案,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 2/3 以
上(含本数)票数通过方视为通过决议。

    基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时,基金投决会由 5 名委员组成。
其中,温氏产投有权委派 5 名委员。

    基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时,基金投决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
中,温氏产投有权委派 5 名委员。但在投决会审议和批准基金项目投资和已投资项目退
出事宜的议案后,单个或者多个合计超过 50%的出资额的合伙人对投决会的决议具有
否决权。在投决会审议和批准基金项目投资和已投资项目退出事宜的议案通过后,投决
会主任委员应尽快将相关材料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备案,并需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
回复,如若超过 3 个工作日无明确回复,则视同赞成。

    6、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普通合伙人的权
限均应适用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
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
管理、控制及其它所有合伙事务;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本协议约定参加合伙人会
议;依据本协议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
报告;依据本协议约定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依据本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
余财产;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情况;对本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它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获
知的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组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公司的业务
信息和财务信息以及拟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或利用
前述商业秘密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和/或为关联人谋取利益;依据法律规定、
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7、基金管理费


                                       9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8、退出机制

    温润佳品壹号的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
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2)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
的财产获得分配。

    9、基金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首先,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各合伙人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
全部实缴出资;

    其次,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本金年化率 6%的资金成本;

    再次,依照上述两条规定分配后剩余的超额收益部分资金,管理人提取 20%作为
业绩报酬,剩余 80%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总体出现亏损,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10、会计核算方法

    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协议约定编制会计报表。合伙企业设立日后第一个完整季度结束时起,
普通合伙人应于三十(30)个自然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合伙企业设立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 5 月 30 日前向有限
合伙人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提交申请当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予以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三)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温润清新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825NXU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508 号(集中办公区)

    出资结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温润清新壹号出资额为 15,2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66%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     98.68% 货币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      0.66% 货币
                  合计                                  15,200    100.00%

    本次温氏投资拟投资 4,800 万元,出资后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50% 货币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00     24.50%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     75.00% 货币
                  合计                                  20,000    100.00%

    基金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货币方式出资,在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前出资到位

    基金管理人:温氏产投

    2、存续期限

    固定合伙期限为 5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经管理人决
定可适当提前结束或展期,每次展期最长 1 年,最多可展期 2 次。

    3、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4、投资方向




                                         11
       温润清新壹号投资方向为清洁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的项
目。

       5、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管理,合伙企业的投
资决策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策机关、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适用其内部相关规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就改项目投资取得相应担保措
施。

       6、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普通合伙人的权
限均应适用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
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
管理、控制及其它所有合伙事务;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本协议约定参加合伙人会
议;依据本协议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
报告;依据本协议约定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依据本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
余财产;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情况;对本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它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获
知的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组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公司的业务
信息和财务信息以及拟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或利用
前述商业秘密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和/或为关联人谋取利益;依据法律规定、
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7、基金管理费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12
    8、退出机制

    温润清新壹号的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
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2)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
的财产获得分配。

    9、基金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首先,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投资本金;

    其次,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本金年化率 6%的资金成本;

    再次,依照上述两条规定分配后剩余的超额收益部分资金,管理人提取 20%作为
业绩报酬,剩余 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总体出现亏损,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10、会计核算方法

    本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本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 6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基金年报。

    11、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广州。

    (四)温润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温润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H1L34E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713 号(集中办公区)




                                      13
    出资结构: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温润成长壹号出资额为 11,95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1,950   100.00% 货币
                  合计                                   11,950   100.00%

    本次温氏投资拟投资 20,000 万元,捌号股权拟投资 10,300 万元,出资后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47.34% 货币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1,950    28.28% 货币
  珠海横琴温氏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300    24.38% 货币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2,250   100.00%

    基金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货币方式出资,在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前出资到位。

    基金管理人:温氏投资

    2、存续期限

    固定合伙期限为 5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经管理人决
定可适当提前结束或展期,每次展期最长 1 年,最多可展期 2 次。

    3、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4、投资方向

    温润成长壹号投资方向为大消费、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健康及其相关领域。

    5、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管理,合伙企业的投
资决策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策机关、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适用其内部相关规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最大努力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就改项目投资取得相应担保措


                                       14
施。

       6、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普通合伙人的权
限均应适用本协议项下适用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相关条款。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
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
管理、控制及其它所有合伙事务;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本协议约定参加合伙人会
议;依据本协议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
报告;依据本协议约定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依据本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
余财产;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情况;对本合伙企业
的普通合伙人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它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获
知的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组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公司的业务
信息和财务信息以及拟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或利用
前述商业秘密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和/或为关联人谋取利益;依据法律规定、
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7、基金管理费

       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8、退出机制

       温润成长壹号的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
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2)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
的财产获得分配。

       9、基金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首先,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投资本金;




                                        15
    其次,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本金年化率 8%的资金成本;

    再次,依照上述两条规定分配后剩余的超额收益部分资金,管理人提取 20%作为
业绩报酬,剩余 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总体出现亏损,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10、会计核算方法

    本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本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 6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基金年报。

    11、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广州。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是关联方基于对温氏投资、温氏产投
多年来在相关领域投资能力的认可,进而委托温氏投资、温氏产投进行专业化投资理财。
同时,温氏投资、温氏产投长期深耕布局上述投资领域,以公司核定范围内的自有资金
参与上述基金的投资,旨在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上述投资是温氏投资、温氏产投日常
投资管理和开展业务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往来。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各合伙人未能按约定出资到位。

    基金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交易各方严格遵循合伙协议中有关出资安排等内容的约定,积极
发挥公司在行业、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及时跟进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风
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的安全。


                                      16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有利于公司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拓展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
域投资机会,分享新经济红利,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同时对冲其他业务周期风险,进
一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
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2021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1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与新州投资、罗旭芳、捌
号股权累计分别发生私募股权管理费收入的关联交易金额 930.65 万元、6.65 万元和
58.62 万元。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为公司开展日常业务
行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关联交易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



                                       17
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文件,了解与专业
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具体安排与相关信息,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温氏股份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保荐代表人:郭允、王煜忱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