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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2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温氏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
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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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 9
号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温志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温鹏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严居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梁志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温小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黎少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秦开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 选举赵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陆正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欧阳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江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杜连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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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表决。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温均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严居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温朝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8
人,独立董事 4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3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
      1.00                                                      应选 8 人
                 案》
      1.01       选举温志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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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选举温鹏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严居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梁志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温小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黎少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秦开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8    选举赵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 4 人
      2.01    选举陆正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欧阳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江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杜连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3.00                                                    应选 3 人
              的议案》
              选举温均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严居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选举温朝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3                                                        √
              监事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
午 14:3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
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温氏股份总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
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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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
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
件或传真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 17:00 前发送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
部。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
人 : 黄 艳 、 李 典 蓉 ; 联 系 电 话 : 0766-2292926 ; 传 真 号 码 :
0766-2292613;电子邮箱:dsh@wens.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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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8;投票简称:“温氏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8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8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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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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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各项议案的

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
     1.00                                                        应选 8 人
                 选举的议案》
                 选举温志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
                 选举温鹏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2                                             √
                 独立董事
                 选举严居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
                 选举梁志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
                 选举温小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5                                             √
                 独立董事
                 选举黎少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6                                             √
                 独立董事
                 选举秦开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1.07                                             √
                 独立董事
                 选举赵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8                                             √
                 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
     2.00                                                        应选 4 人
                 举的议案》
                 选举陆正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2.01                                             √
                 立董事
                 选举欧阳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2.02                                             √
                 立董事
                 选举江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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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杜连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2.04                                          √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应选 3 人
               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温均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严居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3.02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温朝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3.03                                          √
               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
2、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
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
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各候选人在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未累积的 1/2(含 1/2)的前提下当选。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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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
 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法定
                                备注:
 代表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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