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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40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439 号)。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2,9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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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29,700 万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 7,000 万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
将 922,700 万元汇入公司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275289)。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另减除审
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
费及其他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245.92 万
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
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2,245.92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880.73
 减:本年度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414,228.42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137.60
 2022 年 3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507,760.63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50,000.00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7,760.63

   注: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 亿元至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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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3、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建兴行使该
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运营部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以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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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达预
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投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前述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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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均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                          投资收益
序号     产品发行单位                           起止日期      天数             赎回情况
                           名称       (元)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单位定期 500,000,000. 2021.11.30-20
 1     有限公司新兴县支                                        90    3,750,000.00 已赎回
                        存款     00             22.02.28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单位定期 500,000,000. 2022.01.12-20
 2     有限公司新兴县支                                        90    3,750,000.00 已赎回
                        存款     00             22.04.12
       行


       七、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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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
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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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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