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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4-19  

                        债券简称:19 温氏 01                                    债券代码:112963
债券简称:20 温氏 01                                    债券代码:14916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19 温氏 01,债券代码:112963)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温氏 01,
债券代码:149167)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19 温氏 01”和“20 温氏 01”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一)关于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
440A00949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1,354,762.1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0,435.92 万元。
    (二)关于公司债券被调整投资者范围的情况
    发行人经审计的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发行人发行的债券“19 温氏 01”和“20 温氏 01”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
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专业投资
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
有至到期或者卖出该债券。
    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发 行人 2021 年年度报告具体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行人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二、提请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金公司作为“19 温氏 01”和“20 温氏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