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5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15: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 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4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671,902,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 名,所 持股份共 2,570,053,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6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 名,所持股份共 101,848,27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4%。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89 名,代表股份 1,431,544,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75%。(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 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 15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40,357,956 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股东情况 1、对于议案 8,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在交易对方任职的人员,参与交易的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 温鹏程、梁志雄、黎少松、严居然、温小琼、温均生、严居能、 梅锦方、林建兴、孙芬、陈健兴、刘金发、黄松德、黎沃灿、黄 伯昌、温少模、张海斌、张琼珍、温蛟龙、严广宽、黎三妹、张 惠兰、陈健雄、谭飞燕、钟淑琴、曾树华、梁菊英,共 28 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1,802,266,958 股,均 对议案 8 回避表决。 2、对于议案 9,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在交易对方任职的人 员,交易对方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为:温志芬、温鹏 程、梁志雄、黎少松、严居然、温小琼、温均生、严居能、孙芬、 陈健兴、黄松德、严广宽、陈健雄,共 13 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1,313,125,290 股,均 对议案 9 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097,5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7,800 股,占 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0012%;弃 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097,5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7,800 股,占 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0012%;弃 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097,5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7,800 股,占 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0012%;弃 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255,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 217,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89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8%;反对 217,5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5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097,5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7,800 股,占 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0012%;弃 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45,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42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087,3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28,000 股,占 出 席会议 中小 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0020%;弃 权 428,8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300%。 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21,2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7,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9,612,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4,215,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17,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1,445,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06%;反对 56,984,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8%;弃权 347,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713,55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01%;反对 56,984,39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36%;弃权 347,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中 小 股 东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02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 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91,51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15%;反对 80,378,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83%;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1,160,66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48%;反对 80,378,35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48%;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68,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11,0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2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67,38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反对 37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4,139,86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7,028,24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反对 376,12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弃权 4,139,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2%。 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69,313,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1%;反对 2,583,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8,955,83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反对 2,583,18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4%;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21,2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7,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 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21,2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7,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82,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24,7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8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1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1,521,2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7,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何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