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6-0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63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88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786.5099 万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70%(由于“温氏转债”处于转股期,前述
总股本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公司
总股本)。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9.06 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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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31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03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3,7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723%,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227%;预留 2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773%。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6 元(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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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41 人(调整
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中高层(基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公司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重要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6、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
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
且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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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一致,均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0 年度增长 10%,或营业总收入比 2020 年
第一个归属期
度增长 8%。
2022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0 年度增长 40%,或营业总收入比 2020 年
第二个归属期
度增长 15%。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
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
鲜品和熟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
式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
的折算率为 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
会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未归属的部分作废
失效。具体详见下表: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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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标准
归属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
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
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
量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对3,645名激
励对象授予23,680.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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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表
了意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
的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改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了《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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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6、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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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和《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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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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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10%,或营业总收入比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度增长8%。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的,
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品和熟
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
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 78%;
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经计算,公司2020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681,978.13万斤,
2021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795,627.65万斤,公司2021年度畜
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16.6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完成比例大于10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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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标准
归属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
于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总量
的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645人。其中243名激励
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4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监
事,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682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评级A,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7804.5165万股;474
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B,归属比例为90%,可归属
股份总数为2552.9139万股;162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
级C,归属比例为8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328.2336万股;44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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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D,归属比例为70%,可归属股份
总数为68.547万股;19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E,归
属比例为6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23.4768万股;6名激励对象在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F,归属比例为5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8.0621
万股;1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G,归属比例为40%,
可归属股份总数为0.76万股;4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
级I,归属比例为0%;合计可归属股份总数为10786.5099万股。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涉及的原激励对象中的 96 人因辞职、死
亡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前
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 50.77 万股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741
人调整为 3,64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3,731 万股调
整为 23,680.23 万股。
2、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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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预案的议案》,决议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73,463,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 1,274,692,76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26-0.2=9.06 元/股。
3、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243 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6 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4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
监事,合计共 25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53.486 万股;70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G,不能全额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419.9431 万股;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919 万股。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共 1,680.3481 万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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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31日
(二)归属数量:10,786.5099万股
(三)归属人数:3,38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0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的比例
1
温志芬 董事长 260 117 45.00%
1
温鹏程 名誉董事长 130 58.5 45.00%
梁志雄 董事、总裁 200 90 45.00%
黎少松 董事、副总裁 195 87.75 45.00%
严居然 董事 130 58.5 45.00%
1
温小琼 董事 80 36 45.00%
秦开田 董事 130 58.5 45.00%
赵亮 董事 195 87.75 45.00%
1 2
温均生 、 监事会主席 80 0 0.00%
2
严居能 监事 80 0 0.00%
2
温朝波 原监事 115 0 0.00%
3
胡焱鑫 监事 6.36 0 0.00%
梅锦方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95 87.75 45.00%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195 87.75 45.00%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115 51.75 45.00%
4
叶京华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陈小坚 原副总裁 195 87.75 45.00%
4
欧阳建华 原副总裁 195 87.75 45.00%
4
陈瑞爱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吴珍芳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黄松德 原董事 80 36 45.00%
1
孙芬 中层管理人员 40 20 50.00%
1
温蛟龙 中层管理人员 24 12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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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温冰文 基层管理人员 8 4 50.00%
1
温淑娴 基层管理人员 6 3 50.00%
1
陈晓韵 基层管理人员 5 2.5 50.00%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后被
选举为监事以外的中层、基层管理人 20675.87 9557.0099 46.22%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才等
(3619 人)
合计 23680.23 10786.5099 45.55%
注:
1、温志芬、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孙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
蛟龙、温淑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均生的子女,温冰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温氏家族成员温子荣的儿子,陈晓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小琼的女儿。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意选举温均生、严居能和
温朝波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温朝波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
议,会议选举胡焱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原董事黄松德、原高级管理人员叶京华、陈小坚、欧阳建华、陈瑞爱、吴
珍芳均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388 名激励对象满
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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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
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38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七、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
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近
亲属不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价格确定每股股份支付费用,并将在授予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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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
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在等待期内将取得服务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
会计准则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107,865,099 股 , 归 属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将 由
6,351,832,700 股(以 2022 年 5 月 31 日总股本数为准)增加至
6,459,697,799 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
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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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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