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72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指第一批次人员归属,下同)的人数:3,380 人,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归属人员。 2、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10,533.5099 万股,占目前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1.66%。 3、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6 月 20 日。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温氏转债”处于转股期,前述总股本指 2022 年 6 月 7 日收市后的公司总股本 6,351,832,700 股。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88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计 10,786.5099 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志芬、温 鹏程、温小琼、孙芬及其近亲属温蛟龙、温淑娴、温冰文、陈晓 韵共 8 人均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 253 万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查询,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6 个月内(2021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1 日)存在卖出 公司股票的情形,为避免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在归属期内, 上述 8 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将暂缓办理。 因此,公司将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388 名激励对象分为两个批次办理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的 3,380 名激励对 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10,533.5099 万股;第二批次的 8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253 万股。截至本公告 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之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第一批次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31 万股(调整前),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037%。其中,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23,7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7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227%;预留 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4%,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773%。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6 元(调整 前)。 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41 人(调整 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中高层(基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公司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重要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6、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 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一致,均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0 年度增长 10%,或营业总收入比 2020 第一个归属期 年度增长 8%。 2022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0 年度增长 40%,或营业总收入比 2020 第二个归属期 年度增长 15%。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 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品和熟 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 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 78%; 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 会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未归属的部分作废 失效。具体详见下表: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标准 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100%的 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 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0%且小 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 级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 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 属总量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对3,645 名激励对象授予23,680.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 发表了意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改了《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了《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取消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6、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就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 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涉及的原激励对象中的 96 人因辞职、 死亡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 前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 50.77 万 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741 人调整为 3,64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3,731 万股调 整为 23,680.23 万股。 2、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议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73,463,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1,274,692,76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26-0.2=9.06 元/股。 3、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243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6 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4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 公司监事,合计共 253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53.486 万股;706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 B—G,不能全额归属,作废其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19.9431 万股;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等级为 I,全额不能归属,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6.919 万股。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共 1,680.3481 万股。 4、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公告日前 6 个月内(2021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1 日) 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为避免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在 归属期内,温志芬、温鹏程、温小琼、孙芬、温蛟龙、温淑娴、 温冰文、陈晓韵共 8 人合计 253 万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 记事宜将暂缓办理。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 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0,786.5099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3,38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 明 1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因此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10%,或营业总收入比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度增长8%。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 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剩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80%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 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品和熟 1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 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 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 78%; 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 72%。 经计算,公司2020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681,978.13万 斤,2021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795,627.65万斤,公司2021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16.66%,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10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标准 归属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 于100%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 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但所有激励对象 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归属 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量的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645人。其中243名激 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提前退休,4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 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682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评级A,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7,804.5165万股; 474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B,归属比例为90%,可 归属股份总数为2,552.9139万股;162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评级C,归属比例为8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328.2336万股; 44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D,归属比例为70%,可 归属股份总数为68.547万股;19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评级E,归属比例为6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23.4768万股;6名激 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F,归属比例为50%,可归属股份 总数为8.0621万股;1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G,归 属比例为40%,可归属股份总数为0.76万股;4名激励对象在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评级I,归属比例为0%;合计可归属股份总数为 10,786.5099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31日 (二)归属数量:10,533.5099万股 (三)归属人数:3,38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06元/股 1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的比例 1、5 温志芬 董事长 260 117 45.00% 1 5 温鹏程 、 名誉董事长 130 58.5 45.00% 梁志雄 董事、总裁 200 90 45.00% 黎少松 董事、副总裁 195 87.75 45.00% 严居然 董事 130 58.5 45.00% 1、5 温小琼 董事 80 36 45.00% 秦开田 董事 130 58.5 45.00% 赵亮 董事 195 87.75 45.00% 1、2 温均生 监事会主席 80 0 0.00% 2 严居能 监事 80 0 0.00% 2 温朝波 原监事 115 0 0.00% 3 胡焱鑫 监事 6.36 0 0.00% 梅锦方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95 87.75 45.00%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195 87.75 45.00%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115 51.75 45.00% 4 叶京华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陈小坚 原副总裁 195 87.75 45.00% 4 欧阳建华 原副总裁 195 87.75 45.00% 4 陈瑞爱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吴珍芳 原副总裁 115 51.75 45.00% 4 黄松德 原董事 80 36 45.00% 1、5 孙芬 中层管理人员 40 20 50.00% 1、5 温蛟龙 中层管理人员 24 12 50.00% 1 5 温冰文 、 基层管理人员 8 4 50.00% 1 5 温淑娴 、 基层管理人员 6 3 50.00% 1、5 陈晓韵 基层管理人员 5 2.5 50.00%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后被 选举为监事以外的中层、基层管理人 20675.87 9557.0099 46.22%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才等 (3619 人) 合计 23680.23 10786.5099 45.55% 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1、温志芬、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孙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 蛟龙、温淑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均生的子女,温冰文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子荣的儿子,陈晓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温小琼的女儿。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意选举温均生、严居能 和温朝波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温朝波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 审议,会议选举胡焱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原董事黄松德、原高级管理人员叶京华、陈小坚、欧阳建华、陈瑞爱、吴 珍芳均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5、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议公告日前 6 个月内(2021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1 日)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为避免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 在归属期内,温志芬、温鹏程、温小琼、孙芬、温蛟龙、温淑娴、温冰文、陈晓韵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将暂缓办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6 月 2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0,533.5099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1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 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 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出 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29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增资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351,832,700 股增加至 6,457,167,799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6,351,832,70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6,457,167,799 元。 本次归属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2,593,243 25.55% —— 1,622,593,243 25.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29,239,457 74.45% 105,335,099 4,834,574,556 74.87% 股份总数 6,351,832,700 100.00% 105,335,099 6,457,167,799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 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6,457,167,799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0759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 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1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 第 440C000290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