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2-1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 法
为保证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 人 治理结构,建 立 良好的价值
分配导向,鼓励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干部以及核
心业务人才、专业人才努力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 东 、经营层和执行层利益均
衡机制;建立股东、公 司 与员工之间的利 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
回报;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吸引、
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员工,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
念,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 平 的原则,根据考核对象的真实工作情 况 对
其进行综合评 价 ,以实现激励计划与考核对象工作业绩紧密挂钩,从而提高公
司效益,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财务运营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运营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
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 核 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
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 度 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 核 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2023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20%,或归属于上市公司
期 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7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2024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40%,或 2023-2024 年累计
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60 亿元。
属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2025 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 2022 年增长 53%,或 2023-2025 年累计
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48 亿元。
属期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 于 等于 80%且小于 100%的,相应归属期
内,激 励 对象当期公 司 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剩
余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相应归
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 售 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
鸡、鲜品和熟食)、肉鸭(含 毛 鸭和鲜品),其中鲜 品 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
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
为 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 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
折算率为 72%。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工作情 况 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会依照考核结
果 确定其个人层 面 归属的比例,未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具体详见下表: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S) S≧95 95>S≧90 90>S≧85 85>S≧80 80>S≧75 75>S≧70 70>S≧65 65>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E F G H I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0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 例 大于等于 100%的前提之下,激励
对象当 期 实际可归属比 例 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
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 例 大于等于 80%且小于 100%的前提
之下,激 励 对象当期实 际 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但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能超过公司层面计划
归属总量的 80%,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六、考核周期与考核时间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期间为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考
核时间为该会计年度次年初。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 导 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 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 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其他事项
1、考核工作结束后 10 日内,公 司 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者,
被考核者若有异议,可在接 到 考核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申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2、考核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考 核 结果进行归档,相
关过程记录不允 许 涂改,特殊情 况 需要复核或修正的,须所有当事人签名确认。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