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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3-03-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温氏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温氏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
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236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47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289,1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10,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2 日全部到
位,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
09006040235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9 月 29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21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
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更名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华农。公司作为存续
公司承接大华农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华
农募集资金专户结余的资金相应由公司承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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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9,297.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922,7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
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2,245.92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大华农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20,642.93 万元用于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建设。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调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
金 929,700 万元扣除 7,000 万元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无为一体化养殖屠
宰项目等 17 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崇
左江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体化生猪养殖项目一期等 3 个项目变更为咸宁市贺胜温氏
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等 21 个项目。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
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调整上述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具体项目如下:


                                                   调整前原预计建成 调整后预计建成
序号                        项目名称
                                                       投产时间         投产时间
  1    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2    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3 年 12 月
  3    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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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原预计建成 调整后预计建成
序号                      项目名称
                                                             投产时间         投产时间
  4    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5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6 月
       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
  6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项目
  7    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12 月
      1、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总投资 30,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
集资金 20,642.93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商品猪苗 30 万头的种猪场养殖项目;项目原
预计 2023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4,670.31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352.0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4,318.3 万元,投资进度为 15.57%;项目主体工程已发包建设,
已完成场外围墙、生活区主体、部分生产区主体施工。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2、调整“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总投资 45,275.87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出栏肉鸡 1,200 万羽、屠宰量 4,000 万只的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
无为县开城镇生态美丽牧场项目和无为温氏总部建设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27,066.66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6,093.2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0,973.3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9.78%;无为县开城镇生态
美丽牧场项目已完工并投苗生产,无为温氏总部建设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处于设备调试
阶段,无为屠宰厂已竣工。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调整“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苍梧一体化项目总投资 41,544.87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2,400.00 万元;建
设内容为年出栏鸡苗 4,000 万羽、肉鸡 1,435.5 万羽的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新安种鸡
场、深掘塘肉鸡养殖场、德兴(一期)肉鸡养殖场、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和苍梧县温
氏年产 40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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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0,923.43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4,353.9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6,569.49 万元,投资进度为 74.43%;其中新安种鸡场、
深掘塘肉鸡养殖场和德兴(一期)肉鸡养殖场项目已经完工,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和
苍梧县温氏年产 40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尚未完工。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4、调整“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总投资 18,312.00 万元,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 15,4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鸡苗 6,000 万只高效种鸡场;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583.46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527.1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 56.36 万元,投资进度为 3.19%;项目主体尚未开始建设。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5、调整“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总投资 13,8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苗 4,000 万只种鸡场;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5 月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716.5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197.78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 518.72 万元,投资进度为 5.19%;项目主体尚未开始建设。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6、调整“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实施进度
的情况
    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 30,000.00 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2,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屠宰组合车间、环保工程、宿舍楼、食
堂及附属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6,647.73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3,738.8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12,908.8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5.49%;宿舍楼、食堂已完
工,屠宰组合车间及附属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尚未进行设备调试。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7、调整“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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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 16,900.00 万元,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的屠宰场及配套设施;项
目原预计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9,601.80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2,709.3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6,892.4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6.82%;项目主体工程正在
建设。
    经公司审慎测算,拟申请将该项目整体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拟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
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和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的实
施进度,主要是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为顺利渡过猪周期底部,在猪价大幅反弹之前实施
保存实力渡过困难期的策略,重新调整了建设规划和节奏,减少大规模资本开支,放
缓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原预计的建设期需延长。
    公司拟调整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由于洪灾导致施工人员
短缺、材料进场受阻,以及设备调试进度偏慢等延误整体工期。
    公司拟调整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由于雨季时间过长、道路运
输不具备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条件、设计方案调整及部分土地林地被调规等原因,部分
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公司拟调整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受场外防
洪坝建设进度影响,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延后。
    公司拟调整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的实施进
度,主要是受北方冬季难以进行土建工程施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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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
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
实际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
金公司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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