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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电气: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42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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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海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侯大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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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6,526,995.19                    472,120,611.61                       6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3,758,811.69                    312,458,611.21                       83.6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3,508,565.29                   77.72%           253,672,842.56                4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64,360.13                 55.54%            31,351,704.06                23.3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389,246.55                 78.97%            29,162,082.67                28.1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9,819,681.95                27.8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42.86%                     0.21              -4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42.86%                     0.21              -4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0.69%                    7.34%               -1.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51,372.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986.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649.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087.97

合计                                                                           2,189,621.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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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的C-GIS智能环网柜和智能高压开关柜是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重
要设备。但是国家智能电网建设带来的C-GIS智能环网柜及智能高压开关柜等产品的良好前景也导致行业参与者不断增加,
同时,以ABB、西门子等公司为代表的跨国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争夺中国市场份额,对国内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加剧了
行业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及盈利能力降低。

    2、应收账款增大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2,305.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28.73%,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虽然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主要客户规模较大,信用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低,但是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
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仍然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且一旦形成坏账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3、毛利率无法持续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

    2016年1-9月、2015年、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5.72%、42.41%、42.04% ,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其
中环网柜产品对公司毛利的贡献最高,2016年1-9月、2015年、2014年环网柜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0.00%、45.58%和44.95%。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供给的增加、客户招标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将导致产品售价的相应调整,未来公司主营业务综
合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招投标方式等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较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省网公司全部通过投标形式取得销售订单,
如相关客户与招投标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程序或者由此使相关合同条款发生对公司不利的
变化,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电气成套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领域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对于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公司产品种类多、生产过程较为复杂,若因某一环节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公司产品出
现质量问题,会给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安全隐患,这将对公司品牌和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6、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风险

    公司正与重组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目前,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和
审计、评估仍在进行中。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
论证和完善。该重组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存在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22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海江           境内自然人               45.10%         78,400,000        78,400,000

郭长兴           境内自然人                9.58%         16,660,000        16,660,000

金志毅           境内自然人                5.00%          8,700,000         8,700,000 质押                  8,700,000

吉林省红土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5%          6,000,000         6,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土信息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司

吉林省诺金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          4,000,000         4,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徐海涛           境内自然人                1.69%          2,940,000         2,940,000

文莎             境内自然人                1.15%          2,000,000         2,000,000

长春市京达投资
服务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1,542,000         1,542,000
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相鹏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武善凤                                                                       1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000

庄会发                                                                       171,444 人民币普通股             171,444

何鸣                                                                         157,672 人民币普通股             157,672

尹敏霞                                                                       12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400

马记源                                                                       1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600

楼广斌                                                                       112,340 人民币普通股             112,340

唐怀                                                                         103,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200

朱晓辉                                                                       10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600

吴晓华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股东徐海江与郭长兴为亲属关系,与徐海涛为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



                                                                                                                        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庄会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6,920 股,通过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4,524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1,444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2、公司股东尹敏霞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如有)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4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4,400 股。
                                     3、公司股东楼广斌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2,34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12,34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公司股票首发上
徐海江                  39,200,000                 0      39,200,000       78,400,000                    2019-05-05
                                                                                        市限售

                                                                                        公司股票首发上
郭长兴                   8,330,000                 0       8,330,000       16,660,000                    2017-05-05
                                                                                        市限售

                                                                                        公司股票首发上
金志毅                   4,350,000                 0       4,350,000        8,700,000                    2017-05-05
                                                                                        市限售

吉林省红土创业                                                                          公司股票首发上
                         3,000,000                 0       3,000,000        6,000,000                    2017-05-05
投资有限公司                                                                            市限售

深圳市创新投资                                                                          公司股票首发上
                         2,000,000                 0       2,000,000        4,000,000                    2017-05-05
集团有限公司                                                                            市限售

深圳市红土信息
                                                                                        公司股票首发上
创业投资有限公           2,000,000                 0       2,000,000        4,000,000                    2017-05-05
                                                                                        市限售
司

吉林省诺金创业                                                                          公司股票首发上
                         2,000,000                 0       2,000,000        4,000,000                    2017-05-05
投资有限公司                                                                            市限售

                                                                                        公司股票首发上
徐海涛                   1,470,000                 0       1,470,000        2,940,000                    2017-05-05
                                                                                        市限售

                                                                                        公司股票首发上
文莎                     1,000,000                 0       1,000,000        2,000,000                    2017-05-05
                                                                                        市限售



                                                                                                                          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春市京达投资
                                                              公司股票首发上
服务中心(有限     771,000    0     771,000       1,542,000                    2019-05-05
                                                              市限售
合伙)

                                                              公司股票首发上
其他              1,000,000   0    1,000,000      2,000,000                    2017-05-05
                                                              市限售

合计             65,121,000   0   65,121,000    130,242,000            --             --




                                                                                            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系2016年5月3日,公
                                                                                    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2,180万股,应募集资
       货币资金     324,513,402.51   128,219,460.71    196,293,941.80    153.09%
                                                                                    金总额26,814万元,减除发行
                                                                                    费用2,9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23,874万元。
                                                                                    主要系截止报告期末,应收票
       应收票据      2,244,652.26    14,003,980.00     -11,759,327.74    -83.97%
                                                                                    据已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同
       应收账款     223,058,728.16   151,445,904.47    71,612,823.69      47.29% 期增长较大,应收货款未到回
                                                                                    款期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募投项目工
       预付款项     19,894,099.07     7,077,592.46     12,816,506.61     181.09%
                                                                                    程款1,000万元所致。
                                                                                    主要系投标保证金比年初增加
      其他应收款     9,153,047.78     6,819,416.28      2,333,631.50      34.22%
                                                                                    所致。
                                                                                    主要原因系长春地铁部分项
                                                                                    目、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
                                                                                    长春电力集团等项目交货期集
         存货       69,081,005.47    46,194,091.03     22,886,914.44      49.55%
                                                                                    中在10-11月份,致使8-9月份
                                                                                    生产的产品未完工,在产品、
                                                                                    产成品较大所致。
                                                                                    主要系在报告期内将前期挂帐
     其他流动资产    129,425.10       1,559,800.96     -1,430,375.86     -91.70% IPO费用冲减资本公积金所
                                                                                    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土地
       无形资产     17,740,558.26     4,458,778.73     13,281,779.53     297.88%
                                                                                    1,272.51万元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提取坏账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0,980.03     1,731,099.02       929,881.01       53.72%
                                                                                    526.70万元所致。
                                                                                    支付用友CRM软件开发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8,239.81                          268,239.81
                                                                                    项目尚未完工。
                                                                                    主要系因生产经营需要,增加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13,000,000.00      7,000,000.00      53.85%
                                                                                    银行借款700万元。
                                                                                    主要系因资金管理需要,向供
       应付票据     44,200,633.10    25,181,856.00     19,018,777.10      75.53%
                                                                                    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主要系报告期因销售增长致使
      应付账款         95,011,544.19    61,813,827.18     33,197,717.01      53.71% 采购额增加,供应商给予我公
                                                                                       司付款信用期所致。
                                                                                       主要系2015年预收长春地铁项
      预收款项          5,699,024.18    27,041,627.30     -21,342,603.12    -78.92% 目款2,447.24万元,本报告期项
                                                                                       目产品交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          571,159.14       188,676.65         382,482.49      202.72% 主要系尚未支付的运费所致。
                                                                                       主要原因系股本增加所致,具
                                                                                       体是1、报告期内创业板IPO募
                                                                                       集资金增加股本2,180万元2、
        股本           173,842,000.00   65,121,000.00     108,721,000.00    166.95% 报告期内以8,692.1万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
                                                                                       8,692.10万元。
                                                                                       1、报告期内创业板IPO募集资
                                                                                       金增加资本公积金部分为
      资本公积         189,819,756.96   58,172,900.54     131,646,856.42    226.30%
                                                                                       21,856.79万元2、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8,692.10万元。
                                                                                       主要系2016年5月3日,我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普通股2,180万股,应募集资金
                       573,758,811.69   312,458,611.21    261,300,200.48     83.63%
      益合计                                                                           总额26,814万元,减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2,940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23,874万元所致。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长春地铁大部分项目完
      营业收入         253,672,842.56   174,124,740.63     79,548,101.93     45.68%    工交付和控股子公司开盛电气
                                                                                       收入增长所致。
                                                                                       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收入增长带
                                                                                       动营业成本增长2、受长春地铁环
                                                                                       网柜项目影响,报告期环网柜毛
      营业成本         163,060,452.42   105,078,068.09     57,982,384.33     55.18%    利率自去年同期的42.86%降至
                                                                                       40.00%3、受外部环境及具体投标
                                                                                       项目影响,高压柜毛利率自去年
                                                                                       同期的33.22%降至25.83%。
                                                                                       主要系募投资金定期存单利息
      财务费用           -934,903.53      -260,866.59       -674,036.94      258.38%
                                                                                       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长致使应
    资产减值损失        5,267,039.87     2,567,849.01      2,699,190.86      105.11%
                                                                                       收账目款总额增加所致。
                                                                                       收入增长致使利润总额增长,
                                                                                       其中控股子公司开盛电气利润
     所得税费用         7,567,521.37     4,291,658.99      3,275,862.38      76.33%
                                                                                       总额增长746.05万元,其所得
                                                                                       税率为25%。


                                                                                                            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控股子公司开盛电气净利润增
    少数股东损益          2,465,612.43     846,949.85        1,618,662.58      191.12%
                                                                                         长所致。
                                                                                         主要原因系股本增加所致,具
                                                                                         体是1、报告期内创业板IPO募
                                                                                         集资金增加股本2,180万股2、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39              -0.18         -46.15%
                                                                                         报告期内以8,692.1万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
                                                                                         主要原因系股本增加所致,具
                                                                                         体是1、报告期内创业板IPO募
                                                                                         集资金增加股本2180万股2、报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39              -0.18         -46.15%
                                                                                         告期内以8692.1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176,161,083.83   117,957,213.32     58,203,870.51     49.34%
        的现金
                                                                                         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代扣代缴建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347.66       674,306.41         -653,958.75      -96.98%
                                                                                         筑工程税金手续费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的投标保证
                         14,671,142.77    21,367,150.79      -6,696,008.02     -31.34%
        的现金                                                                           金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致使原材料
                         123,066,160.61   85,894,316.22      37,171,844.39     43.28%
        的现金                                                                           等采购额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主要系收入增长致使生产及销售
                         24,708,897.24    17,982,404.77      6,726,492.47      37.41%
      付的现金                                                                           员工工资总额增加。
                                                                                         主要原因系1、购买土地,支付土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地款1,272.51万元2、支付募投项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29,320,692.78     7,685,425.97      21,635,266.81     281.51%   目 C-GIS 项 目 厂 房 工 程 款 500 万
          金                                                                             元,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
                                                                                         项目土建工程款500万元。
                                                                                         报告期取得1年期银行贷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12,958,711.84      17,041,288.16     131.50%
                                                                                         3,000万元所致。
                                                                                         报告期偿还1年期到期银行贷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00,000.00    15,000,000.00      8,000,000.00      53.33%
                                                                                         款2,300万元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2015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0,719,842.79     4,983,346.05      5,736,496.74      115.11%   股利额度比2014年度增加所
    息支付的现金
                                                                                         致。
                                                                                         主要系支付创业板IPO募集资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7,268,100.00                       7,268,100.00                金审计费、律师费、保荐费等
        的现金
                                                                                         发行费所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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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6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54.81万元,综合毛利35.67%。按产品划分,其中环网开关产
品收入13,962.52万元,占比55.05%,毛利率40.00%;高压开关收入4,327.95万元,占比17.06%,毛利率 25.83%;低压开关
产品收入3,042.56万元,占比12.00%,毛利率28.93%;其他产品销售收入4,029.38万元,占比15.89%。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35.17万元,同比增 23.33 %。


具体因素分析:
1、2015年签订长春地铁项目订单在本季度完成交货,实现营业收入4,483.03万元,带动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子公司开盛电气本年度销售增长较快,1-9月实现销售收入6,171.79万元,同比增长104.12%;实现净利润821.87万元,同
比增长191.11%;
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网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销售订单获取能力有持续提升,报告期上年度结转到本报告期
实行的销售订单26,031.87万元,已发货销售订单19,446.26万元;
4、随着公司上市公司品牌影响力的增强,公司议价能力得到逐步增强,同时公司加强各项成本管理,实施预算控制,采购
成本和实施费用均得到较好的控制及降低。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220.36万元,新立项研发项目7项,上年度顺延研发项目3项,申请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
利5项。取得国家专利项目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公司累计取得专利71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研发方向包括环保气
体绝缘技术、屏蔽技术等,本年度新立项目及上年度顺延项目已基本完成5项,其他研发项目在持续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报告期(2016年1-9月)       上年同期(2015年1-9月)
自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5,449.75                       2,758.40
自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1.00%                        28.12%
供应商的变动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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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本报告期(2016年1-9月)     上年同期(2015年1-9月)
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万元)                                      11,017.22                      5,564.69
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3.43%                        31.96%
五大客户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市场开拓方面
公司持续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在巩固优势市场区域基础上,报告期新开辟市场领域宁夏自治区、安徽省、湖北省,并取得新
增销售订单 1,761.92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新增订单金额 30,307.59万元,其中已签合同金额 29,310.32万元,尚未签合同
997.27万元。
2、运营管理
公司强化内部运营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的提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通过强化应收账款催款工作,加强货款回笼,降低财务风险;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绩效考评工作,细化考核标准,调动员工工
作积极性;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把控产品出厂质量。
3、技术研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持续开发先进的工艺及装备技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
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发展方向,不断完善、提升技术水
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立项项目7项(含上年顺延),其中,JGAIS系列12kV环保气体绝缘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JGNIS-40.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C-GIS)、智能型24KV充气柜技术研发、远程智能型环网
柜技术研发、经济型开关柜技术研发已基本完成,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JGRIS-40.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环保型
不锈钢半绝缘环网柜研发项目正处于中试阶段。
4、投融资
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工作,实现了公司IPO上市融资,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供
资金保障,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加快公司业务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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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截至本函出具
                                    之日,本人持有发行人 39,2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60.1956%。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                             截至本公
              公司控股                                                                            2016 年 05
首次公开发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告之日,承
              股东、董 股份限售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行或再融资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诺人遵守
              事长徐海 承诺                                                            月 06 日   2019 年 05
时所作承诺                          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了上述承
              江                                                                                  月 05 日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诺。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
                                    除息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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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
                   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股东、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截至本函出具之
                   日,本人持有发行人 8,33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12.7916%。本人特此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
                                                                                           截至本公
公司持股           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5%以上的 股份限售 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诺人遵守
股东郭长 承诺      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月 06 日    2017 年 05
                                                                                           了上述承
兴                 诺。                                                       月 05 日
                                                                                           诺。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2016 年 05 截至本公
公司董事 股份限售 人”)股东、董事,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发 2016 年 05 月 06 至       告之日,承
徐海涛     承诺    行人 1,47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2.2573%。本人特 月 06 日   2017 年 05 诺人遵守
                   此承诺:                                                   月 05 日     了上述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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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诺。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函出具之日,
                    本人通过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中,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840% ;本人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
                                                                                              截至本公
                    限合伙)的合伙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占合               2016 年 05
公司高级                                                                                      告之日,承
           股份限售 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2.59%。                           2016 年 05 月 06 至
管理人员                                                                                      诺人遵守
           承诺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月 06 日      2019 年 05
张文福                                                                                        了上述承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月 05 日
                                                                                              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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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
                   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
                   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通过长
                   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其中,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发行人 77.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8%;本
                   人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
                   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
                   的 2.594 %。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截至本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公司监事 股份限售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诺人遵守
李晓芳   承诺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月 06 日   2019 年 05
                                                                                             了上述承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月 05 日
                                                                                             诺。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1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
                    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通过长春市京
                    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其中,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
                    行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840% ;本人
                    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企
                    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2.59%。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截至本公
                                                                                 2016 年 0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告之日,承
公司监事 股份限售                                                     2016 年 05 月 06 至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诺人遵守
许哲     承诺                                                         月 06 日   2019 年 05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了上述承
                                                                                 月 05 日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诺。
                    之 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
                    人”)监事,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通过长春市京
                    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其中,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
                    行人 77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840% ;本人                           截至本公
                                                                                 2016 年 05
                    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企                            告之日,承
公司监事 股份限售                                                     2016 年 05 月 06 至
                    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8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诺人遵守
吴宗南   承诺                                                         月 06 日   2019 年 05
                    2.08%。                                                                   了上述承
                                                                                 月 05 日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诺。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外,本人同时承诺: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 二十五。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4,350,000 股股份,持股
                                                                                           截至本公
公司持股            比例 6.6799%。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5%以上的 股份限售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诺人遵守
股东金志 承诺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月 06 日   2017 年 05
                                                                                           了上述承
毅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月 05 日
                                                                                           诺。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771,000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1.1840%。
                        本公司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长春市京                                                                                   截至本公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6 年 05
达投资服                                                                                   告之日,承
           股份限售 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05 月 06 日至
务中心                                                                                     诺人遵守
           承诺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 月 06 日   2019 年 05
(有限合                                                                                   了上述承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月 05 日
伙)                                                                                       诺。
                    本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徐海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投资设立的持股公司,本公司股
                    东通过本公司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当
                    遵守其各自出具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3,000,000 股股份,持
                                                                                           截至本公
吉林省红            股比例 4.6068%。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土创业投 股份限售       本公司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2016 年 05 月 06 日至
                                                                                           诺人遵守
资有限公 承诺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月 06 日   2017 年 05
                                                                                           了上述承
司                  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月 05 日
                                                                                           诺。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吉林省诺 股份限售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 2016 年 05 2016 年 05 截至本公


                                                                                                      1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金创业投 承诺          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2,000,000 股股份,持 月 06 日     月 06 日至 告之日,承
资有限公               股比例 3.0712%。                                              2017 年 05 诺人遵守
司;深圳市                  本公司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月 05 日     了上述承
红土信息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诺。
创业投资               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有限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
深圳市创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
司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1,000,000 股股份,持股
                                                                                                  截至本公
                       比例 1.5356%。                                                2016 年 05
公司自然                                                                                          告之日,承
            股份限售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 年 05 月 06 日至
人股东文                                                                                          诺人遵守
            承诺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月 06 日       2017 年 05
莎                                                                                                了上述承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月 05 日
                                                                                                  诺。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500,000 股股份,持股比
                                                                                                  截至本公
公司自然               例 0.7678%。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人股东杨 股份限售          本人特此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 年 05 月 06 日至
                                                                                                  诺人遵守
洪柱;滕建 承诺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月 06 日       2017 年 05
                                                                                                  了上述承
伟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月 05 日
                                                                                                  诺。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本人对公司未
                       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                             截至本公
公司控股                                                                             2016 年 05
                       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                               告之日,承
股东、董 股份减持                                                         2016 年 05 月 06 至
                       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                             诺人遵守
事长徐海 承诺                                                             月 06 日   2019 年 05
                       前提下进行:(1)自本人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了上述承
江                                                                                   月 05 日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                             诺。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自本人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如根据本人
                       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
                       相应顺延。


                                                                                                             1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本人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的要求。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收益
                    无偿划归公司所有。"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
                    定时间内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自上述锁定期满
                    后,如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减持: (1)自本人上                            截至本公
公司持股                                                                         2016 年 05
                    述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告之日,承
5%以上的 股份减持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诺人遵守
股东金志 承诺                                                         月 06 日   2017 年 05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                            了上述承
毅                                                                               月 05 日
                    息相应调整;(2)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前                           诺。
                    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的 50%;后十二个月内可转让所持有
                    的剩余公司股份。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
                    3.如公司上市后本人持股仍超过 5%,本人在减持
                    时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收益
                    无偿划归公司所有。"

                    "1.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发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
                                                                                              截至本公
                    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               2016 年 05
公司持股                                                                                      告之日,承
           股份减持 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 2016 年 05 月 06 至
5%以上股                                                                                      诺人遵守
           承诺     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1)自本人上述股份锁定期满 月 06 日     2017 年 05
东郭长兴                                                                                      了上述承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               月 05 日
                                                                                              诺。
                    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
                    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如根
                    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
                    述期限相应顺延。
                    3.如公司上市后本人持股仍超过 5%,本人在减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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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收益
                       无偿划归公司所有。"

                       (一)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制定、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13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本
                       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采取的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
                       金及股票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公司控股
                       红。
股东、董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
事长、董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事及高级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管理人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员:徐海
                       利,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江;郭长                                                                                             截至本公
                       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                  2016 年 05
兴;徐海                                                                                             告之日,承
                       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 2016 年 05 月 06 至
涛;李海     分红承诺                                                                                诺人遵守
                       出预案。                                             月 06 日   2019 年 05
永;王希                                                                                             了上述承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月 05 日
庆;毛志                                                                                             诺。
宏;陈建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业;李晓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芳;许哲;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

吴宗南;徐              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海滨;陈英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智;张文福              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
                       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②当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③中国证监会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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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
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
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
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论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
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研究论证:(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
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2)公
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
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
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
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预
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
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7.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
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
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同意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
见,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提出审核意见;调
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
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8.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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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③相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
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
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2)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
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
的用途,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以及独立董
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
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
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
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
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9.存在股东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
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二)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
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
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
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
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
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
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
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完成现金股利分
配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 100%的情
况下,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另行增加至少一次股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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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利分配。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
                       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
                       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上市后未来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在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
                       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
                       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
                       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
                       会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
                       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均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如
                       有)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直接或间接控
                       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
                       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亦不生产任何与发
                       行人产品相 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产
                       品,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存在竞争的相关业务活动;
                       2.如果发行人认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或各全资及
            关于同业
公司持股               控股子企业(如有)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                            截至本公
            竞争、关
5%以上股               的业务,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                            告之日,承
            联交易、                                                     2016 年 05
东:徐海               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长期有效 诺人遵守
            资金占用                                                     月 06 日
江;金志                3.如果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                             了上述承
            方面的承
毅;郭长兴              行人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                            诺。
            诺
                       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
                       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发行人对上
                       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
                       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的一
                       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该承诺函自本企
                       业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
                       较早为准):(1)本企业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的任何股份;(2)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人/本公司/本企业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
                       诺均代表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如有)而
                       作出。"

公司控股 关于关联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 2016 年 05                       截至本公
                                                                                      长期有效
股东、董 交易方面 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月 06 日                告之日,承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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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董 的承诺     1.本承诺出具日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尽可能                            诺人遵守
事及高级            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了上述承
管理人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                            诺。
员:徐海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
江;郭长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兴;金志             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
毅;徐海             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
涛;陈英             交易的公允性;
智;徐海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
滨;张文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李晓
                    4.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系
芳;许哲;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
吴宗南;王
                    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希庆;陈建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
业;毛志
                    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宏;李海
                    "
永;

                    "如发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准),在不触及关于上市公
                    司退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稳定
                    股价,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如发生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出现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为准)的情形,在不触及关于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尽快采取措施稳定股价,并尽快                           截至本公
吉林省金                                                                        2016 年 05
                    促使公司股价恢复至每股净资产及以上的水平。                               告之日,承
冠电气股 IPO 稳定                                                    2016 年 05 月 06 至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发生上述情形,公司将                            诺人遵守
份有限公 股价承诺                                                    月 06 日   2019 年 05
                    督促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了上述承
司                                                                              月 05 日
                    人员应当于上述情形发生后 30 日内启动下列稳定股                           诺。

                    价的措施:①公司股份回购:A.股份回购价格确定
                    回购价格的原则: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及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参考国内 A 股同
                    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的平均水平,同时结合
                    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价
                    格或者价格区间。董事会拟定回购股份的价格或者价
                    格区间以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
                    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
                    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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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或
                   者价格区间。B.股份回购数量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
                   综合考虑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交易价格、公
                   司净资产金额及公司现金流的实际可承受能力等因
                   素,合理确定股份回购数量。C.股份回购资金公司
                   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特
                   别是公司现金流的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D.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与实
                   施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
                   的实际状况,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并及时召开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应当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及其他法定减资程
                   序。公司回购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制定与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②
                   其他措施公司将监督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关于增持公司股票承诺的
                   内容。未来新任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具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承诺。
                   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
                   案,且不得因公司回购股份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措施中一项或多项的实施导致不
                   再符合公众持股 25%比例要求。
                   (3)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
                   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30 日内
                   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进
                   行实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30
                   日内向公司提出将采取的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比例、增持方式等具体措施内容。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前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
                   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
                   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
                   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执行:①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
                   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 IPO 稳定 "如发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016 年 05 2016 年 05 截至本公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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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董 股价承诺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月 06 日       月 06 至     告之日,承
事长徐海           净资产(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               2019 年 05 诺人遵守
江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准),在不触及关于上市公               月 05 日     了上述承
                   司退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                            诺。
                   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
                   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本
                   人在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低于其届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
                   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
                       本人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
                   划方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豁免申请要约收购(如
                   适用)等法定义务。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
                   人遵守公司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的其他与本人相关
                   的义务。本人承诺在公司通过稳定股价预案涉及公司
                   实施的回购等相关措施时在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如发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准),在不触及关于上市公
                   司退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应当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
公司董事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本人应
及高级管           当于 6 个月内以本人上一年年度或当年年度(如当年
                                                                                             截至本公
理人员:           入职)的税后工资薪酬收入总数的四分之一用于在二               2016 年 05
                                                                                             告之日,承
郭长兴;徐 IPO 稳定 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 2016 年 05 月 06 至
                                                                                             诺人遵守
海涛;李海 股价承诺 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       月 06 日   2019 年 05
                                                                                             了上述承
永;徐海                在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本人应提前向公司               月 05 日
                                                                                             诺。
滨;陈英            董事会报告,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履行信息
智;张文福          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自上述承
                   诺作出之日起不因本人离职、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本人遵守公司通过的稳定股价预
                   案的其他与本人相关的义务。董事承诺在公司通过稳
                   定股价预案涉及公司实施的回购等相关措施时在相
                   关董事会上(如本人届时为公司董事)对相关议案投
                   赞成票。"

公司控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截至本公
股东、董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告之日,承
事、监事、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6 年 05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诺人遵守
高级管理               如投资者发现上述情形,有权启动向公司及本人 月 06 日
                                                                                      了上述承
人员:徐           提出索赔要求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救济途径,公司及本
                                                                                      诺。
海江;郭长          人对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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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徐海                漏的事实及赔偿范围等无异议,或经过有权部门认定
             涛;李海                该违法事实及赔偿范围后,本人于 30 日内安排向投
             永;王希                资者进行赔偿。如未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庆;毛志                员违反了损害赔偿的承诺,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其工
             宏;陈建                资、薪酬及津贴,直至其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
             业;李晓                "
             芳;许哲;
             徐海滨;张
             文福;陈英
             智;吴宗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海江就社保和住房公
                                    积金出具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                         截至本公
             公司控股
                                    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                           告之日,承
             股东、董                                                                2016 年 05
                         其他承诺 利要求,本人将代公司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                  长期有效 诺人遵守
             事长徐海                                                                月 06 日
                                    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了上述承
             江
                                    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                         诺。
                                    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
                                    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
                                    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
                                    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
                                    受任何损失。"

             公司董
             事、高级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下事项:
             管理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
             员:毛志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宏;李海                                                                                       截至本公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永;郭长                                                                                       告之日,承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2016 年 05
             兴;王希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诺人遵守
                                    投资、消费活动;                                 月 06 日
             庆;陈建                                                                                       了上述承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业;陈英                                                                                       诺。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智;徐海
             涛;徐海                (5)承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的行权条件

             江;徐海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滨;张文福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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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74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 (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C-GIS 智能型环网和
                     否          15,410 15,410       503.6    503.6         3.27%                                         否
开关设备建设项目

智能型高压开关控
                     否             3,070   3,070     66.5     66.5         2.17%                                         否
制系统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3,010   3,010     502       502       16.68%                                          否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384   2,384    2,384    2,384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874 23,874 3,456.1 3,456.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3,874 23,874 3,456.1 3,456.1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未达计划进度情况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发生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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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仅限于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荐机构兴
况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83,506.47元。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
65,121,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0,419,360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2月29日。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2月
29日实施完毕。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16 年半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以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8,692.10 万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8,692.10 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7,384.20 万
股。 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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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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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4,513,402.51                  128,219,460.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44,652.26                     14,003,980.00

    应收账款                                           223,058,728.16                  151,445,904.47

    预付款项                                            19,894,099.07                      7,077,592.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153,047.78                      6,819,416.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9,081,005.47                     46,194,091.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9,425.10                       1,559,800.96

流动资产合计                                           648,074,360.35                  355,320,245.9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7,730,026.55                    110,239,526.52

    在建工程                                52,830.1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740,558.26                      4,458,778.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0,961.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0,980.03                      1,731,099.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8,23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452,634.84                    116,800,365.70

资产总计                               776,526,995.19                    472,120,611.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1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4,420,663.10                     25,181,856.00

    应付账款                            95,011,544.19                     61,813,827.18

    预收款项                             5,699,024.18                     27,041,627.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6,486.97                        27,967.73

    应交税费                             8,436,432.86                      7,957,759.89

    应付利息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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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71,159.14                       188,676.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698.1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4,229,008.56                    135,211,714.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634,628.76                     15,011,351.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634,628.76                     15,011,351.90

负债合计                       190,863,637.32                    150,223,066.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3,842,000.00                     65,121,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819,756.96                     58,172,900.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396,032.04                     20,396,032.0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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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89,701,022.69                  168,768,67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3,758,811.69                  312,458,611.21

    少数股东权益                                                11,904,546.18                      9,438,933.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5,663,357.87                  321,897,54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6,526,995.19                  472,120,611.61


法定代表人:徐海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大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6,157,819.76                  113,509,421.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94,652.26                     13,813,980.00

    应收账款                                                   190,813,282.69                  135,733,338.05

    预付款项                                                    18,639,900.46                      6,178,613.5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410,840.78                      4,526,716.73

    存货                                                        52,423,507.62                     34,568,288.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59,800.96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87,640,003.57                  309,890,158.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381,200.00                     30,381,2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350,905.22                      7,321,235.57

    固定资产                                                    97,401,561.57                     96,049,827.72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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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52,830.1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681,853.61                      4,383,293.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6,451.00                      1,547,786.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8,23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253,041.40                    139,683,342.99

资产总计                                 738,893,044.97                    449,573,501.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4,420,663.10                     25,181,856.00

    应付账款                              79,144,381.09                     52,229,609.42

    预收款项                               5,599,024.18                     26,637,227.30

    应付职工薪酬                              34,849.86                         26,068.22

    应交税费                               7,408,714.78                      7,192,935.2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59,336.56                       188,126.8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698.1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2,220,667.69                    121,455,823.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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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634,628.76                      15,011,351.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634,628.76                      15,011,351.90

负债合计                                       168,855,296.45                     136,467,174.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3,842,000.00                      65,121,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880,856.42                      58,234,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396,032.04                      20,396,032.04

    未分配利润                                 185,918,860.06                     169,355,29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0,037,748.52                     313,106,326.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8,893,044.97                     449,573,501.87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3,508,565.29                          63,868,397.65

    其中:营业收入                         113,508,565.29                          63,868,397.6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6,196,485.77                          54,759,603.40

    其中:营业成本                          74,616,362.91                          37,811,724.08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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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9,685.82                           382,684.07

             销售费用                    5,104,225.04                         4,336,138.06

             管理费用                   13,522,642.63                        10,614,307.38

             财务费用                     -596,601.87                           -60,825.90

             资产减值损失                2,740,171.24                         1,675,575.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312,079.52                         9,108,794.25

       加:营业外收入                     395,662.00                          1,533,402.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                                  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7,707,641.52                        10,642,197.1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399,070.99                         1,679,482.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08,570.53                         8,962,71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64,360.13                         8,849,258.84

       少数股东损益                       544,210.40                           113,455.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308,570.53                          8,962,71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3,764,360.13                          8,849,258.8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4,210.40                            113,455.8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                                  0.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海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大艳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7,827,839.65                         55,275,627.56

       减:营业成本                                        64,280,969.85                         31,870,724.5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8,907.23                            335,612.66



                                                                                                            3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3,625,993.07                         3,769,884.38

           管理费用                     11,163,531.42                         8,487,019.71

           财务费用                       -627,881.26                           -76,834.35

           资产减值损失                  2,514,907.28                         1,503,706.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221,412.06                         9,384,513.93

       加:营业外收入                     358,220.24                          1,533,402.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                                  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6,579,532.30                        10,917,916.8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756,925.08                         1,441,992.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22,607.22                         9,475,924.6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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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822,607.22                           9,475,924.6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53,672,842.56                         174,124,740.63

       其中:营业收入                                253,672,842.56                         174,124,740.6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4,651,364.04                         146,461,056.68

       其中:营业成本                                163,060,452.42                         105,078,068.0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5,907.52                           1,472,204.02

             销售费用                                 14,053,925.30                          11,382,983.17

             管理费用                                 31,668,942.46                          26,220,818.98

             财务费用                                   -934,903.53                            -260,866.59

             资产减值损失                              5,267,039.87                           2,567,849.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4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21,478.52                        27,663,683.95

       加:营业外收入                   2,373,994.68                         2,897,656.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635.34                              1,800.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1,384,837.86                        30,559,540.7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567,521.37                         4,291,658.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817,316.49                        26,267,88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351,704.06                        25,420,931.93

       少数股东损益                     2,465,612.43                          846,949.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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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817,316.49                          26,267,88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1,351,704.06                          25,420,931.9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65,612.43                            846,949.8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3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02,299,728.70                         144,794,351.71

       减:营业成本                                        133,136,495.61                          86,077,423.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58,761.49                           1,402,382.39

           销售费用                                         10,818,548.27                           9,888,521.05

           管理费用                                         24,714,433.37                          20,740,337.32

           财务费用                                         -1,049,066.36                            -251,186.01

           资产减值损失                                      3,791,099.16                           1,713,052.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729,457.16                          25,223,821.03

       加:营业外收入                                        2,323,949.42                           2,897,019.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200.01                               1,800.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2,043,206.57                          28,119,040.8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60,281.40                           3,849,453.48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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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82,925.17                          24,269,587.3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982,925.17                          24,269,587.3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161,083.83                         117,957,213.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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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347.66                          674,306.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71,142.77                        21,367,150.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852,574.26                       139,998,670.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066,160.61                        85,894,316.2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4,708,897.24                        17,982,404.7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858,501.66                        21,891,592.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038,696.70                        41,691,137.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672,256.21                       167,459,45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19,681.95                       -27,460,780.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320,692.78                         7,685,425.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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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20,692.78                          7,685,425.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20,692.78                          -7,685,425.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292,3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12,958,711.8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1,292,300.00                         16,458,711.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719,842.79                          4,983,346.0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68,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987,942.79                         19,983,34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304,357.21                          -3,524,634.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163,982.48                         -38,670,841.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088,640.43                         69,660,499.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252,622.91                         30,989,658.86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9,926,068.00                         97,023,902.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4,306.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66,149.73                         21,279,894.60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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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592,217.73                       118,978,103.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667,772.12                        72,716,279.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7,681,889.45                        13,214,901.9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708,664.61                        20,710,815.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615,822.31                        39,761,57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674,148.49                       146,403,56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1,930.76                       -27,425,465.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8,748,731.96                         7,679,925.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48,731.96                         7,679,925.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48,731.96                        -7,679,925.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292,3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292,300.00                        1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590,116.24                         4,983,346.0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68,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58,216.24                        19,983,346.05


                                                                                     4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434,083.76                             -6,983,346.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603,421.04                            -42,088,737.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378,601.20                            68,659,017.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5,982,022.24                            26,570,280.01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海江


                                                          2016 年 10 月 27 日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