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海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9 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郭长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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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文件已于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
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业务经营的需要,2018 年度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其中 9,000 万额度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104),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项
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等。
同意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抵押物具体情况为:(1)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10574 号,面积 10360.42 平方米;(2)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10671
号,面积 4689.45 平方米;(3)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10573 号,面积
5904.87 平方米;(4)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 0010572 号,面积 6170.28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33096 平方米。
上述事项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保函和票据融资等事项。为此,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海江先生在上述融资总额度及期间内全权办理授信
及借款有关合同(协议)的签字手续,并责成财务部办理具体借款等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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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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