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等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申
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网开关设备、柱上开关设备、
电线电缆、冷、热缩电缆附件、硅橡胶、绝缘材料、绝缘制品、电力变压器、交
直流充电设备、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装置、电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研
发及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 9 日);电力设备防腐除锈;电力工程施工。
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
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网开关设备、柱上开关设备、
电线电缆、冷、热缩电缆附件、硅橡胶、绝缘材料、绝缘制品、电力变压器、交
直流充电设备、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装置、电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研
发及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 9 日);电力设备防腐除锈;电力工程施工。
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
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
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1、根据上述第一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经营范围的
表述;
2、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根据《公司法》最新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8)35 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
范围: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
网开关设备、柱上开关设备、电线电缆、
网开关设备、柱上开关设备、电线电缆、
冷、热缩电缆附件、硅橡胶、绝缘材料、
冷、热缩电缆附件、硅橡胶、绝缘材料、
绝缘制品、电力变压器、交直流充电设
绝缘制品、电力变压器、交直流充电设
备、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装置、
备、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装置、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研发及技术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研发及技术
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承
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 9 日);电力设备防腐除锈;
2020 年 8 月 9 日);电力设备防腐除锈;
电力工程施工。
电力工程施工。
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
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
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
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
集成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
集成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
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
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 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
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 包车客运;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
包车客运;汽车租赁。 输。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将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价
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 20 个交易日内
股价跌幅累计达到 30%等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二)项的原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并经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 (八)审议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规定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上述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十六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上述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第一百一十七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注:由于增加条款,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交叉引用条款也随之调整,不再
单独进行说明。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及营业范围
的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