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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38,580,49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36%;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 296,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3 日(星期四)。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于 2017
年 5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77 号),核准公司向南京能策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策”)等发行 31,007,75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97,474,000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对应的发行股份数量 31,007,751 股,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庄展诺、李从文、诺远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 3 号私募投资基金、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欣
定增精选 2 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共计 5 名股东,共计发行
21,433,606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3.21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497,473,995.26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964,314.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3,509,680.49 元。上述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登记手续,并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新增股份的股东及限售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庄展诺                           11,268,914

    2                  李从文                           4,308,487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
    3                                                   1,938,819
                  选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
    4                                                   1,935,482
                  选 3 号私募投资基金
    5           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                    1,981,904

    6                   合计                           21,433,606

    2、非公开发行股份后股本变化情况

    2018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
限 公 司向张汉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8]177 号),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的发行数量为 35,979,217 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本次发
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62,262,574 股。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对应的新增股份为 29,099,875 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募集配套资金
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91,362,449 股。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91,362,4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316,297.14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现有总股本 291,362,449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233,089,95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524,452,408 股。2018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524,452,40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349,861,03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4,591,373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庄展诺、李从文、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 3 号私募投资基金、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欣定增精选 2 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
司

         本人/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单位
/本人申请将在金冠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金冠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
理,锁定期自金冠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十二个月。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3 日(星期四)。
         2、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38,580,49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36%;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 296,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5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备注
                                   (股)       (股)         (股)
     1            庄展诺         20,284,045   20,284,045        0           注1

     2            李从文          7,755,277    7,755,277     7,755,277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
     3       公司-景欣定增精选    3,489,874    3,489,874     3,489,874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
     4       公司-景欣定增精选    3,483,868    3,483,868     3,483,868
             3 号私募投资基金
             上海钧犀实业有限
     5                            3,567,427    3,567,427     3,567,427
                   公司
 合计                            38,580,491   38,580,491    18, 296,446


     注 1:庄展诺通过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票 20,284,045 股,其承诺股份自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庄展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可全部解限,其中,

20,284,045 股处于质押状态,实际可流通股数为 0 股。如上述 20,284,045 股解除质押,则实

际可流通股份为 20,284,045 股。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后股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或
                     349,861,035     66.71       -        38,580,491   311,280,544   59.3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7,975,855      5.33        -            -        27,975,855     5.33

  首发后限售股       177,989,580     33.94       -        38,580,491   139,409,089   26.58

  首发前限售股       143,895,600     27.44       -            -        143,895,600   27.44

二、无限售流通股     174,591,373     33.29   38,580,491       -        213,171,864   40.65

三、总股本           524,452,408    100.00   38,580,491   38,580,491   524,452,408   100.00

      四、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票发行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国泰君安对金冠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