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0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8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68,14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9,847,7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48,292,3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552,328.30 元(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739,9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42 号)。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33,60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21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7,473,995.26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用 14,449,479.91 元 ( 含 增 值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483,024,515.35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332,729.95 元(不含增值税)后,加上坐扣的承销费 14,449,479.91 元中包括的进项 税额 817,895.09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3,509,68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第 3 页 共 13 页 7-73 号)。 3.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099,87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4.33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707,999,958.75 元,坐 扣承销费用 20,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87,999,958.75 元,已由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 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01,079.09 元(含增值税)后,本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198,879.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31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6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08,505,187.4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49,860.88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777,064.61 元, 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1,238.8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 金 236,282,252.07 元 ,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2,591,099.75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48,819.3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880,865.41 元(含承销费、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964,314.77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4,704.19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656,131.79 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22,247.0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金 423,536,997.2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056,951.26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6,993,949.3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第 4 页 共 13 页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53,494,926.79 元(含承销费、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425,603.77 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5,365.26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53,494,926.79 元,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5,365.26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4,970,397.2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国泰君安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自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持 续督导协议之日起,承接原兴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为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公司与国泰君安及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 问国泰君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 第 5 页 共 13 页 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162036590496 2,177,166.80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长春阳光城支行 221000668018414000184 2,871,652.58 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1130111010000004762 76,993,949.3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158845651850 39,242,223.0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52640188000021952 15,728,174.20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1130111010000005011 2017 年销户 公司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31901093310666 2018 年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31901093310777 2018 年销户 合 计 137,013,165.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隔膜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 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长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与核心竞争力。支付中介机构等交易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 6 页 共 13 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 7 页 共 13 页 附件 1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7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77.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628.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期[注 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C-GIS 智能型环网开 否 15,410.00 15,410.00 2,039.85 15,377.11 99.79 2018 年 12 月 7,978.30 不适用 否 关设备建设项目 2. 智 能型 高压开 关 控 否 3,070.00 3,070.00 183.24 2,836.56 92.40 2018 年 12 月 4,669.99 不适用 否 制系统技改项目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3,010.00 3,010.00 554.62 3,030.55 100.68 2018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否 2,384.00 2,384.00 2,384.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23,874.00 23,874.00 2,777.71 23,628.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第 8 页 共 13 页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将募投建设项目: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 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延寿路以东,甲一路以南,长青公路以西,公司现厂区南 面新取得的土地上。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 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将 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 设项目的部分产线建设地点扩充到公司现有厂区(地号 BG08-011200446)。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8.42 万元,2016 年 8 月完成置换 228.42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使用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出具关于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6〕7-455 号)。 根据 2016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 2017 年 8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闲置的募集 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 公司尚未执行该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 2018 年 12 月完工、但存在应付未付的款项,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统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筑主体工程 2017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 备建设项目及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统技改项目 2018 年 1 月开始陆续安装生产设备、2018 年上半年投入生产, C-GIS 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统 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附属工程 2018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第 9 页 共 13 页 附件 2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47.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5.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353.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含部分 额 (1) (2) (3)=(2)/(1) [注 2] [注 2] 重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本次交易现 否 38,400.00 38,400.00 38,400.00 100.00 不适用 9,447.19 否 否 金对价[注 3] 2.支付中介机构服 否 1,950.00 1,950.00 290.96 1,953.41 100.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务等交易费用 3.充电桩产业化制 否 9,397.40 9,397.40 1,970.53 1,996.17 21.24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项目(一期)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4.12 4.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49,747.40 49,747.40 2,265.61 42,353.70 第 10 页 共 13 页 标的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本年度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单价下降、人工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上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 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 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 4.12 万元低于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 1%, 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程序。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4.1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17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先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290.96 万元,2018 年 1 月完成置换 290.96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业经天健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出具关于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7〕7-58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尚未完工,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2]:截至本报告日,充电桩产业化制造项目尚未完工,因此本年度效益和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均填不适用;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注 3]: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系本公司收购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而支付的现金对价,现金对价占全部收购价款的 25.53%。 第 11 页 共 13 页 附件 3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349.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349.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本年度 是否达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益 效益 (1) (2) (3)=(2)/(1) 期 重大变化 更) [注 4] [注 4] 承诺投资项目 1. 支 付本 次交易 现 金 否 41,450.00 41,450.00 41,450.12 41,450.12 100.00 不适用 7,709.25 否 否 对价[注 5] 2. 支 付中 介机构 服 务 否 2,550.00 2,550.00 2,342.56 2,342.56 91.8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等交易费用 3. 锂 离子 电池隔 膜 三 否 23,800.00 23,800.00 19,892.45 19,892.45 83.58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工程项目 4.隔膜研发中心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1,430.96 1,430.96 47.70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233.40 233.4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70,800.00 70,800.00 65,349.49 65,349.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标的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本年度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单价下跌。 第 12 页 共 13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 233.40 万元低于全部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 1%,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程序。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33.40 万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置换已预先投入中介机构服务等交 易费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8.66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491.1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隔膜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2.74 万元,2018 年 8 月公司完成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预先投入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8.66 万元、完成置换已预先投入锂离子电池隔 膜三期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491.11 万元、完成置换已预先投入隔膜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2.74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由其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关于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334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尚未完工,故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4]:截至本报告日,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因此本年度效益和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均填不适用;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隔膜研发中 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注 5]: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系本公司收购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而支付的现金对价,现金对价占全部收购价款的 28.08%。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