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子公司补偿股份并注销的
议案》,公司根据回购子公司业绩补偿股份并注销的需要,拟回购注销8,684,061
股,申请减少公司注册资本8,684,061元,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
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上述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等表述。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445.2408 万元。 51,576.8347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445.24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51,576.83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及注册资本的变更
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