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11-30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张汉鸿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 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股东张汉鸿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53,775,199
股股份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司法冻结措施。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解除冻结
第一大股 结涉及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称 执行人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吉林省长
张汉鸿 否 53,775,199 100.00% 6.09% 2020/3/24 2020/11/27 春市中级
人民法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汉鸿持有公司股份 53,775,19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6.09%。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53,775,19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冻结
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