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泉舜186写字楼24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庆辉先生。 7、会议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会 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份 344,378,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 225,99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2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名,代表股份 118,382,45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18,382,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8,382,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66%。 2、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279,0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7066%;反对 118,099,1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93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3,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2393 % ; 反 对 118,099,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补 偿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364,4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809%;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39,984,9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368,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99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39,984,923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7761%。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349,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353,6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