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吉林省
金冠电气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
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谢灵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徐海滨女士、
赵红云先生、张卫东先生、刘宪明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董
事会聘任赵红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小乐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复生                    姚庆霞                     童 靖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