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股权的
议案》及《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85%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
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
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州金冠”)85%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5)。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将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 85%
股权及湖州金冠 85%股权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满
后,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云联”)分别以人民币
58,395.00 万元、11,557.64 万元摘牌受让辽源鸿图 85%股权及湖州金冠 85%股权,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转让
辽源鸿图 85%股权、转让湖州金冠 85%股权的 2 份《产权交易凭证》,确认本
次转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辽源鸿图及湖州金冠的董监事与高管改选
及《公司章程》等变更,并办理了股权交割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换发的
《营业执照》。同日, 公司收到了转让辽 源鸿图 85%股权的首期价 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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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8.50 万元,转让湖州金冠 85%股权的首期价款人民币 3,467.29 万元,公司
合计收到本次交易的首期价款(全部转让价款的 30%)人民币 20,985.79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剩余股权转让款 48,966.85 万元,及辽源
鸿图与湖州金冠所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借款 10,482.81 万元均应在完成挂
牌转让交易的 12 个月内支付。
2020 年 12 月 31 日,针对股权转让款 48,966.85 万元,金城云联、洛阳市西
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苑城投”)同公司签署《担保协议》,
约定由西苑城投作为担保人,担保范围为主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两年。自支付义务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
金城云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在金城云联强制清算后,公司有权
就未清偿部分向西苑城投要求承担该等支付义务。
2021 年 3 月 24 日,针对应收往来款,辽源鸿图、西苑城投同公司签署《担
保协议》,约定由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担保范围为主
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两年。
自支付义务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金城云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的情况
下,在金城云联强制清算后,公司有权就未清偿部分向西苑城投要求承担该等支
付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辽源鸿图及湖州金冠归还的应收往来款及利
息 1,500.00 万元,尚未收到上述剩余的股权转让款,金城云联已构成违约。根据
《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若金城云联未能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每延迟一日,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延迟违约金。
针对金城云联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应收往来款事宜,公司予以高度重
视,正在与金城云联持续沟通,要求金城云联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三、后续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全力督促金城云联支付相关款项,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担保
协议》的有关约定,通过一切必要、合法的方式,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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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往来款及利息的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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