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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涂成洲2022-04-2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涂成洲

    本人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义务,认真
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大
         应出席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涂成洲      12          12         0               0          否          4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类
 日期    会议届次                            具体事项
                                                                           型
                                         1
                                                                           意见类
 日期      会议届次                           具体事项
                                                                             型
           第五届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会第十三次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4 月 26                                                                     同意
                        见
  日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五届董事   独立意见:
8 月 20    会第十七次   1、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会议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五届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8 月 26    会第十六次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日       会议
2021 年    第五届董事   独立意见:
12 月 15   会第二十三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管理制度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薪酬管理制度或与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
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别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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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调整和管理要求,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完成董事会提前换届工作。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
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涂成洲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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