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
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公司在董事会
带领下,沿着“智慧电力+新能源”战略布局,克服重重困难,在稳固原有智能
电网、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紧抓国家“双碳”目标带来的发
展机遇,加强创新引领,在储能业务、新能源换电产品等领域实现突破。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590.7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53%;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4,822.6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2.55%。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2 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
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提升公
司的治理水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合计审议了 23 项议案,历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审议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03-09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04-2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2-07-07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2-08-15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2-08-25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09-27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2-10-27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12-16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 6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
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审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05-19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顺利完成
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公司内控情况
进行了核查。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2 年,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就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3、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2 年,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对公
司的人事任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2022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与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利
润分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
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 年,董事会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023 年,董事会制
定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新形势下,公司治理面临着全新的挑战,2023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
则及资本市场的最新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提升
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党的领导,把国有企业党的核
心政治优势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优势相结合,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的领导力优
势和核心竞争优势;把合规与风险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
步完善内部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
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
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加强与股东、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密切关注行业和市场热点,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与市场建立有效互动。关注
投资者需求及特点,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多维度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
的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
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
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
发,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推进战略落地,抓住机遇,奋力拼搏,以求
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将公司发展成主业更聚焦、核心能力更突出、
资产盈利能力更强的上市公司,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