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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姚庆霞2023-04-2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姚庆霞

     本人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
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义务。认真
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大
            应出席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姚庆霞        8            8          0           0          否           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具体事项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第三次会议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月 26 日
                           见


                                            1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具体事项
                                                                               类型
                           2、关于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
                           意见
2022 年 7   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同意
 月7日      第四次会议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5 日    第五次会议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     同意
月 26 日    第六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薪酬管理制度或
与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2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专项会议的方式对公司进
行考察,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
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
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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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
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姚庆霞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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