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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实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
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0)。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填列内容错误,现
予以更正。更正前后的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十八、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43%                  -0.5908                   -0.59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7.13%                  -0.5560                   -0.556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更正后: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1,225,152,617.51             1,417,027,880.90           不适用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3,428,499.80                2,094,594.78        房屋租赁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1,221,724,117.71             1,414,933,286.12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本年度(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225,152,617.51       不适用          1,417,027,880.90         不适用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428,499.80     房屋租赁收入             2,094,594.78    房屋租赁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
                                             0.28%           --                      0.15%             --
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3,428,499.80     房屋租赁收入             2,094,594.78    房屋租赁收入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
                                  3,428,499.80       --                2,094,594.78        --
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
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
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                        0.00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
                                             0     不适用                         0      不适用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21,724,117.71      --            1,414,933,286.12        --



十八、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9%                   -0.5908                -0.59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7.30%                   -0.5685                -0.568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