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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21,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099.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0.50万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262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
    1      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13.42
    2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492.02
    3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6,945.06
  合计                                                    18,050.5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
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
发展,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3,000万元的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12个月最多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130.50万元(按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
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
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
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