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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
年12月1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
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
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股东大
会选举监事2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每一股
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
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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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3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
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同时须具有
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
责。

       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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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
应履行的职责;

       11、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4、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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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7年12月22日17:3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正钊、李娉娉

    联系电话:0755-23230588

    联系传真:0755-86026300

    电子邮箱:yxd@friendco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梨园工业区万业隆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08

    八、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4
  附件: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人持有股数                              推荐人身份证号码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证件名称

电子邮箱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                      □否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注:指与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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