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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4-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友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1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099.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0.50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262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 3,039.16 万元,其中 3,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21 万元用于营销
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36.95 万元用于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设备购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199.9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211.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                                                                         暂时补
序                                募集资金                      使用    利息收   手续
       项账户        项目                           初始金额                            充流动     期末金额
号                                专项账户                      金额      入       费
     开户银行                                                                           资金
                    友讯达
     中国民生银     无线传
     行股份有限     感网络
1                                 697688660         4,613.42    36.95   56.51    0.03   1,500.00   3,132.95
     公司深圳分     研发中
         行         心建设
                      项目
                    友讯达
     上海浦东发     营销与
     展银行股份     运维服
2                             79130155200002198     6,492.02    2.21    72.96     0     1,500.00   5,062.77
     有限公司深     务网络
       圳分行       建设项
                      目
                    友讯达
     中国建设银     智能电
     行股份有限     网类产
3                            44250100001600000517   6,945.06     0      70.53    0.04      0       7,015.55
     公司深圳市     品生产
         分行       基地新
                    建项目
-       合计           -              -             18,050.50   39.16    200     0.07   3,000.00   15,211.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3,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于到期赎回。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12月26日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6,945.06万
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投资建设的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将包括原募投项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原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上均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深圳友讯达科技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朱权炼             刘丽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8,050.5                            募集资金总                           39.1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
                                       6,945.06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6,945.06                            募集资金总                           39.16
      资金总额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38.48%
    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效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
                        否        4,613.42        4,613.42         36.95        36.95      0.80%                 0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
                        否        6,492.02        6,492.02          2.21         2.21      0.03%                 0       否              否
务网络建设项目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
                        是        6,945.06              0             0                0   0.00%                 0       否              否
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
                        否              0         6,945.06            0                0   0.00%                 0       否              否
业化基地项目(变更
后)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50.5     18,050.5       39.16      39.16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8,050.5     18,050.5       39.16       39.16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7 年 12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 6,945.06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
                       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实施的“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改由在武汉实施“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7 年 12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 6,945.06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
                       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