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对友讯达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17〕261号)同意,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友讯达”)2017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本总数 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10,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000万股。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华周、许持和、王丽君、张文玉、张均奇、 赵东杰、马晖共7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华周、许持和、王丽君、张文玉、张均奇、赵东杰、马晖承诺:(1)自 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股份减持的承诺 股东华周承诺:(1)若本人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本人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友讯达股份 的 20%。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 80%,期间公司如 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减持方式: 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信息披露:及时、充 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友讯达 规章制度。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友讯达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友讯达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 友讯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自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 股东许持和承诺:(1)本人将在所持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满后 3 年内,最 高减持完毕所持友讯达的全部股票。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的 80%,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 格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 式。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 以上期间,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友讯达规章制度。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友讯达股票, 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友讯达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友讯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自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 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 股东王丽君、张文玉、张均奇、赵东杰、马晖承诺:(1)若本人所持友讯 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 达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2)自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6%,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11,6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7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华周 5,760,000 5,760,000 1,367,100 注一 2 许持和 5,760,000 5,760,000 5,760,000 3 王丽君 2,880,000 2,880,000 240,000 注二 4 张文玉 2,880,000 2,880,000 2,880,000 5 张均奇 1,440,000 1,440,000 0 注三 6 赵东杰 720,000 720,000 720,000 7 马晖 720,000 720,000 720,000 合计 20,160,000 20,160,000 11,687,100 备注: 注一:股东华周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5,760,000股,其中4,392,900股存在质押 状态,故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67,100股。 注二:股东王丽君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880,000股,其中2,640,000股存在质 押状态,故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0股。 注三:股东张钧奇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440,000股,其中1,440,000股存在质 押状态,故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75% - 20,160,000 54,840,000 54.84% 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 - 20,160,000 54,840,000 54.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25% 20,160,000 - 45,160,000 45.16%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 - - 100,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 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友讯 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朱权炼刘丽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