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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8-05-28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董银锋先生、舒杰
红先生、孟祥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正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廖冬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原财务总监丁恒清女
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将在公司任其他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丁恒清
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
告日,丁恒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同意聘任李娉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
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沈正钊先生、李娉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沈正钊、李娉娉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梨园工业区万业隆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08

联系电话:0755-86026600/0755-23230588

传真号码:0755-86026300

电子邮箱:yxd@friendcom.com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崔涛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
获学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获硕士学位。1991 年 11 月,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987 年至 1998 年,在解放军某部任工程
师;1999 年至 2012 年在深圳市友讯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职;2002 年创立友
讯达有限,任董事长、总经理兼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带头人;2012 年 9 月至
今,在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崔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192,000 股,与崔霞女士系姐弟关系,与崔
奕先生系兄弟关系,崔涛、崔霞、崔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董银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物理专业,获学士学位。
1997 至 1999 年在深圳市友讯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工程师;1999 至 2001 年在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 至 2002 年在深圳市太平洋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任线路总工程师;2002 年至 2012 年,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产品开发工程师、产品开发部部长、商业终端产品部副总监、总工程
师、中央研究部副总监。2012 年至 2016 年,在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采购中心总监。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银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3、孟祥娟女士,副总经理、销售总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毕业于湖北三峡大学自动化专业,获
学士学位。2004 年至 2007,任职于深圳市贝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电
气工程师;2008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安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软件
研发工程师;2010 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工
程师、商务部经理、销售总监;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
总监。

    孟祥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4、舒杰红先生,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6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86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电
子专业,获学士学位。1986 年至 1995 年,任职于机械电子工业部 716 厂,历
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总体负责人;1996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香港金
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主管、总工;2003 年至 2010 年,任职
于深圳市金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工;2011 年至今,任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舒杰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5、沈正钊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7 月毕业于浙江湖州师范学院电子
信息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
获硕士学位。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友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担任市场部招投标主管;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深圳友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公司担任商务部
经理;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3 月 30 日至今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正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6、廖冬丽女士,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1 月
出生,专科学历。2003 年 6 月 30 日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专业;2007 年 7 月至
今,任职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采购经理、财务经理、财务副
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廖冬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7、李娉娉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 年 6 月-2017 年 4 月,任职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17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李娉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