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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东莞市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04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
市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友讯达”)的发展,提高东莞友讯达贷款
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东莞友讯达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控制能力基础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友讯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新区支行申请 4,302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 96 个月,
同时以东莞常平镇珠宝城文化产业中心 20 栋厂房房产证作为抵押担保,保证期
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莞市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友讯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
4,302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确认的独
立意见。

    本次担保被担保对象东莞友讯达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ROXY3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北路 568 号珠宝城文化产业中心 20 栋

    法定代表人:周旭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0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智能仪表信息采集系统软件研发和系
统集成;无线物联网的软件研发和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力无线自
动抄表系统、远端监控系统的批发兼零售;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气表、智
能热表的研发及批发兼零售;无线物联网核心网络及辅助设备的研发及批发兼零
售;电力配网设备、计量自动化系统及相关设备、低压成套设备的批发兼零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东莞友讯达资产总额 6,230.62 万
元,负债总额 6,231.99 万元,净资产-1.37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0.94
万元,净利润- 1.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其他说明:东莞友讯达为公司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暂未开展业
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
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
力。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类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保障东莞友讯达长远、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公司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风险,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东莞友讯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支行申请 4,302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推
动“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及东莞友讯达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4,302 万元(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
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18 年净资产的 8.14%,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
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