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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友讯达”)与天
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建设”)签署《武汉友讯达科技能源物联
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6,080万
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72%。截止本公告日,武汉友讯达已与天
马建设签署相关合同,现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已对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承包方式、合同工期、质量安全、合
同价款、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
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
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616560911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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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07日

    住所: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潘塘路480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
程、通信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普通货物运输 (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天马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合
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天马建设未发生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武汉友讯达科技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施工
总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天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内容:本工程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

    承包方式:本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工期:390日历天。承包人作为本工程的总责任人、总协调人,对整个工程
工期的按时完成负全责;在工程承包范围不变的情况下,项目工程量不论增加多
少,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变(重大变更除外)。

    开工时间:2019年9月6日。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6,080 万元,总建筑面积 25,826.91 平米;其中:
专业工程暂估金额412.1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69,664.82元。若承包范围(工
程内容)调整,合同价也随之调整。

    工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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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文明施工费付款周期:工程开工时,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预付;1#楼施工至六楼楼面板时再支付余下的40%。

    2、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

    (1)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
的15%、六层楼板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
结构封顶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主体
完工(砌体工程及室内墙面装饰完成)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施
工费)的15%,其余装修及安装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
施工费)的10%,竣工验收完成再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
的10%;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付至工程结算审核审定价款的97%;

    (3)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每期上报的分项完成工程量,须经发包人工程部及监理方查验原材料
检验报告(试块报告)、现场文明施工以及质量初验合格后,方能按合同约定的节
点比例付款。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履约保函200万元,签定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本金无息
返还。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发展需要,促
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武汉友讯达与天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
                                   3
署《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080万元,工期390日历天。本议案属于
董事会审议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
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友讯达科技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施工总承
包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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