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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22  

						                                    招商证券关于友讯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友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友讯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友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1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099.5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0.50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26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项账户,并与
相关各方签署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

   1                    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13.42

   2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4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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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金额

      3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6,945.06

                                           合计                                                                          18,050.5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
序 号           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       及手续费
                                      初始金额         金额                金额                                           余额
                                                                                          流动资金         支出
           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
  1                                     4,613.42        4,613.42                  36.95       3,000         199.67        1,776.14
                中心建设项目
           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                                 ①
  2                                     6,492.02        280.37                    460.7              0              0              0
            络建设项目(变更前)
           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
  3                                     6,945.06                  0                   0              0              0              0
           产基地新建项目(变更前)
           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
  4                                              0      6,945.06            2,404.72                 0      228.46         4,768.8
           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
           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
  5                                              0      6,211.65             5,693.8                 0       34.56         552.41
                   更后)

                 合计                 18,050.50        18,050.50            8,596.17          3,000         462.69        7,097.35


    备注:①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前,该项目使用金额为 460.7 万元,其中调
整后投资总额为 280.37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180.33 万元。

    ②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含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
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含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
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的 公 告 《关 于 使用 部 分 闲 置募 集 资 金 暂 时补 充 流 动 资金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20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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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的 公 告 《关 于 使用 部 分 闲 置募 集 资 金 暂 时补 充 流 动 资金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2019-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
性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计算,预计 12 个月最多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130.50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
基准利率 4.3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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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
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
求压力,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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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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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谭国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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