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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持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许持和(持股数量:11,520,000股;持股比例:5.76%)计
划在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讯达”)于近日收
到5%以上股东许持和的《股票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许持和

    2、截至本公告日,许持和先生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1,52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
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

    4、拟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三、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许持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2)自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3个月内,不减持所持限售股上市流
通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本人将在所持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满后3年内,最高减持完毕所持友讯达的
全部股票。减持价格: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80%,期间公司如
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减持方式:
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信息披露:及时、充
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
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友讯达规
章制度。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友讯达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上缴友讯达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友
讯达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许持和先生已履行完毕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并将按照股
份减持承诺执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许持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等不确定性。

    2、许持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许持和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许持和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