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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讯达: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较好的满足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
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 一) 机构信 息

       1.基本信 息

       机 构名称 :大华 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

       成 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有限 公司转 制
为 特殊普 通合伙 企业)
    组 织形式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 册地址 :北京 市海淀 区西四 环中 路 16 号院 7 号 楼 1101

    首 席合伙 人:梁 春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 伙人数 量:264 人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会 计师人 数: 1481 人, 其中: 签署过 证
券 服务业 务审计 报告的 注册会 计师人 数: 929 人

    2020 年 度业务 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 度审计 业务收 入: 225,357.80 万 元

    2020 年 度证券 业务收 入: 109,535.19 万 元

    2020 年 度上市 公司审 计客户 家数: 376

    主 要行业 :制造 业、信 息传输 软件和信 息技术 服务业 、房地 产业、 批
发 和零售 业、建 筑业

    2020 年 度上市 公司年 报审计 收费总 额: 41,725.72 万 元

    本 公司同 行业上 市公司 审计客 户家数 :50

    2.投资者 保护能 力

    已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 过
人 民币 7 亿元。 职业保 险购买 符合相关 规定。 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近 三年不
存 在因与 执业行 为相关 的民事 诉讼而 需承担民 事责任 的情况 。

    3.诚信记 录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近三 年因执 业行为 受到刑事 处 罚 0 次、 行政处 罚 1
次、监 督管理 措施 26 次、自律监 管措 施 0 次、纪律 处分 2 次;79 名 从业人
员 近三年 因执业 行为分 别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 罚 1 次 、监督 管理措
施 37 次、自 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 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 息

     项 目合伙 人:姓 名林映 雪, 2010 年 9 月成 为注册 会计师 ,2008 年 12
月 开始从 事上市 公司和 挂牌公 司审计 ,2017 年 4 月开 始在大 华所执 业, 20
22 年 2 月开始 为本公 司提供 审计服 务;近三 年签署 上市公 司 1 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 名陈磊 ,2014 年 10 月成为 注册会 计师, 2015 年 9
月 开始从 事上市 公司审 计,2015 年 9 月开始在 大华所 执业, 2019 年 1 月开
始 为本公 司提供 审计服 务;近 三年签 署上市公 司 3 家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 名程银 春,1995 年 12 月成 为注册 会计师, 200
1 年 9 月开 始从事 上市公 司和挂 牌公司 审计 ,2001 年 9 月 开始在 本所执 业,
2021 年 11 月开始 从事复 核工作 ,近三 年承做 或复核的 上市公 司和挂 牌公司
审 计报告 超过 10 家 次 。

     2.诚信记 录

     项 目质量 控制复 核人 2022 年度受 到行政 监管措 施 1 次。

     项 目 合 伙人 、 签字 注 册会 计 师近 三 年未 因 执业 行 为受 到 刑事 处 罚, 受
到 证 监 会及 其 派出 机构 、 行业 主 管部 门 等的 行 政处 罚 、监 督管 理 措施 ,受
到 证券交 易所、 行业协 会等自 律组织 的自律监 管措施 、纪律 处分。

序                                   处理处罚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   珠海世纪鼎利股份有限
                                     行政监管
1    程银春     2022 年 1 月 30 日              理委员会广东监   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
                                       措施
                                                    管局         目

     3.独立性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 伙)及项 目合伙 人、签字 注册会 计师 、
项 目质量 控制复 核人能 够在执 行本项 目审计工 作时保 持独立 性。

     4.审计收 费

     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
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 5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
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
司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相关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
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
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为公司提
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
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