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友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通过了解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
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
张滇生
________________
袁祖良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