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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思软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博思软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728,0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
费及保荐费合计 19,00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验资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728,000.00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180,728,000.00 元经扣除公司自行支
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1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168,918,000.00 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闽
华兴所(2016)验字 N-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
 1                                               8,322.94            8,322.94
      项目
 2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431.26            4,431.26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79.70            2,279.7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1,857.90
                合计                            17,033.90           16,891.80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
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
度,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5,648,562.21 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人                   委托理                                          预计年化   实际年化
序号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名称                   财金额                                            收益率     收益率

       招 商 银
                      招商银行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              2017 年 5   2017 年 8   保本浮动
 1     有 限 公                  3,800.00                                           3.26%         3.26%
                      款                    月 12 日    月 11 日    收益型
       司 福 州
                      CFZ00241
       分行
       兴 业 银
                      兴业银行
       行 股 份
                      企业金融              2017 年 5   2017 年 8   保本浮动
 2     有 限 公                  1,500.00                                           3.35%         3.35%
                      结构性存              月 12 日    月 10 日    收益型
       司 总 行
                      款
       营业部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中国民生
       股   份   有   银行人民              2017 年 5   2017 年 8   保本浮动
 3                               1,500.00                                           3.80%         3.80%
       限   公   司   币结构性              月 12 日    月 11 日    收益型
       福   州   分   存款
       行
        受托人                   委托理                                         预计年化   实际年化
序号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名称                   财金额                                           收益率     收益率

       招 商 银
                      招商银行
       行 股 份
                      结构性存              2017 年 8   2017 年 11   保本浮动
 4     有 限 公                  3,000.00                                          3.85%      3.85%
                      款                    月 24 日    月 24 日     收益型
       司 福 州
                      CFZ00303
       分行
       兴 业 银
                      兴业银行
       行 股 份
                      企业金融              2017 年 8   2017 年 11   保本浮动
 5     有 限 公                  1,500.00                                          3.35%      3.35%
                      结构性存              月 24 日    月 22 日     收益型
       司 总 行
                      款
       营业部
       兴 业 银
                      兴业银行
       行 股 份
                      企业金融              2017 年 8   2017 年 9    保本浮动
 6     有 限 公                   500.00                                           3.00%      3.00%
                      结构性存              月 24 日    月 23 日     收益型
       司 总 行
                      款
       营业部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中国民生
       股   份   有   银行人民              2017 年 8   2017 年 11   保本浮动
 7                               1,500.00                                          4.20%      4.20%
       限   公   司   币结构性              月 24 日    月 24 日     收益型
       福   州   分   存款
       行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
       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
见等资料,针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博思软件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博思软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
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庄海峻                         陈志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