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2018-09-10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8-093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073),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部分
内容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披露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3、所得
税费用”相关内容。
原披露内容: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252,281.46
所得税费用 766,534.46
补充披露内容: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252,281.4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437,842.2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80,894.9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8-09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37,703.1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65,938.1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708.8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5,249,780.70
损的影响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2,956,74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税率与实际税率不同差异影响 -8,695.32
所得税费用 766,534.46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
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补充更正后的《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